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

11/7/201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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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018 12:00:00 AM

有关区卫生计生委,上海中医药大学,有关医院:

为完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提高中医临床诊疗能力和疑难危重病症诊疗能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遴选,本市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等入围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8〕205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

各建设项目要按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本市中医药发展目标任务和本专科重点建设方向,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持续深化中医内涵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和疑难危重病症诊疗能力。各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办医主体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按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及其建设目标与要求,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并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以及人、财、物等各方面支持。

本市将根据《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强化对各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和督导检查,有关工作纳入本市中医药行业管理和相关工作评价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和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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