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标准》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培训能力建设的通知》(沪卫中发〔2023〕2号)要求,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汇报答辩等程序,确定普陀区中心医院等10家单位为首批“上海市基层中医药实践推广培训基地”主基地,普陀区中医医院等11家单位为首批“上海市基层中医药实践推广培训基地”协同基地,现将名单(附件)予以公布。
联系人:周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23117933,23117931
附件:上海市基层中医药实践推广培训基地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上海市基层中医药实践推广培训基地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