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

1/3/2019

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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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9 12:00:00 AM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1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规范开展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凡是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对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规定实行设置审批、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其他部门履行审批手续时均不以取得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作为前置条件。

此外,《通知》也明确,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30万元(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限额)以下的医疗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据了解,长期以来,“审批从严”一直是政府管控社会办医的主要途径和法宝。就如同高考一样,通过严控入口,来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质量水平。基于这一思想,为了把风险拒之门外,就设置了许多前置条件。但是对社会办医进行前置审批,一直被视为社会办医的“拦路虎”。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一直在清理社会办医不合理的前置审批,而且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相关政策密集出台。据医信邦统计,2018年上半年已经有包括湖北、湖南、山西、福建、天津、浙江等近20省市发布促社会办医新政。涵盖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提供财税和投融资支持、保障用地等一系列具体支持措施,用来激发社会办医领域的活力。

例如湖北省提出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山西省明确发展社会办医23项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浙江省还成立了首个社会办医医联体,75家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加入。

2018年11月9日,卫健委发布《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在推广网上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更加清晰的明确了有关事项。

分析认为,一系列举措的落实,一些焦点问题的解决逐渐变得更加清晰,将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有效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更加优化社会办医的营商环境。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郝德明此前透露,我国非公医疗数量从2013年开始至今,年均增幅15%,“据统计,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总数达到44.6万余家,占全国总数的45%,其中非公立医院总数达到1.9万家,占全国医院总数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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