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新冠救治相关工作的通知

1/12/2023

上海市卫健委

上海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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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023 10:32:34 AM

各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当前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发挥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底作用,坚持“早发现、早治疗、早分流”,预防和减少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发生,现就做好当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提升社区新冠救治能力

(一)推进社区新冠救治扩容增能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根据救治工作需求,协同区内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冠救治场所扩容建设,落实相关设施设备等增能储备,包括诊疗区域、输液区域、氧疗区域、病房病区等,做好心电监护、血氧监测、供氧等设施设备配置。对于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强化CT等设备的配置,引导居民摄片检查下沉。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中成药、退热药、止咳药及抗原检测试剂盒配备,确保机构药品储备量始终保持在2周以上,人口密集地区可根据实际增加储备量。

(二)加强社区发热诊疗服务

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七天均应提供发热诊疗服务(含节假日),并通过设置发热诊疗夜门诊,实现发热诊疗晚间延时服务;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每周七天均应提供发热诊疗服务(含节假日),有条件的可开设夜门诊。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依托发热哨点诊室、临时发热诊疗留观区等,满足发热等症状患者就医需求。

二、扎实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监测与动态服务

(一)落实重点人群应管尽管

依托街镇、居村委,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主动对接,在街镇将重点人群纳入网格化管理基础上,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监测与管理。发挥家庭医生联系群众和主动服务作用,加大扩大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基本实现重点人群签约全覆盖。利用云服务、电话、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或上门随访等面对面服务方式,做实“红、黄、绿”标识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做到“六个落实到位”。

1.以街镇为单位,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社区三人小组”工作职能。

2.三类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分类清晰,动态调整并建立台账,管理对象信息清晰。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4小时服务热线畅通,家庭医生联系方式主动告知重点人群,有健康需求时及时响应。

4.通过多种形式,对重点人群加密主动联系对接,对“红色”重点人群每周联系不少于3次,对“黄色”次重点人群,每周联系不少于2次。

5.及时掌握重点人群基础疾病情况和健康状况。

6.对重点人群感染新冠病毒或基础疾病加重等情况,及时健康指导、干预与转诊。

(二)落实重点人群分类管理

对“红、黄、绿”重点人群分别实施“一、二、三级”管理服务,对“绿色”人群,落实“一级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对“黄色”人群,在落实“一级服务”的基础上,对阳性居家治疗人员实施“二级服务”,加强抗原检测、健康监测、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对“红色”人群,在落实“一、二级服务”基础上,实施“三级服务”,强化健康监测,对病情加重的予以转诊协助。

三、着力加强重症早期发现、治疗与分流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依托市、区救治专家组力量,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与指导,坚持“早发现、早治疗、早分流”原则,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口前移”作用。

(一)推进新冠重症早发现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同居村委,加强对新冠感染者的健康监测,尤其是重点人群感染者,在落实“一、二、三”级管理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新冠症状与基础性疾病症状变化的监测。

加强对新冠感染者氧饱和度监测。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配备足量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以下简称指氧仪),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分中心至少配备20个以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配备2个以上,每个居村委至少配备1个以上。要为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指氧仪,对接好居村委力量,将氧饱和度监测纳入重点人群感染者基本随访内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协同居村委,为65岁以上有新冠病毒感染重症风险且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发放指氧仪,指导居家自测血氧饱和度。

(二)推进新冠重症早治疗

要依托市、区救治专家组力量,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新冠感染者对症治疗,包括营养支持、氧疗、输液、小分子药物使用、建立家庭病床等。

1.加强对症治疗。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数量适宜的氧气袋、氧气瓶以及制氧机等设备,确保及时为门诊患者、居家治疗患者提供氧疗或氧气灌装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均要设置门诊“吸氧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与村卫生室原则上均要利用现有场地空间,配置氧气罐,提供“氧疗”服务,满足居民就近氧疗服务需求。开展雾化治疗,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原则上均要提供雾化治疗服务。同时,做好感染者营养支持,实施健康膳食指导,按规范开展输液等服务,减少重症发生风险。

2.及时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对重点人群感染者进行评估,在市区专家组指导下,对符合指征的感染者,及时指导使用抗病毒药物,做到尽早干预。

3.充分发挥中药治疗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并用,加快三药三方等中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配备和使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针对新冠病毒感染常见症状,因地制宜,辨证施治。抓住”“的原则,让中药在新冠病毒感染初期尽早介入治疗,及时遏制轻症病人向重型、危重型发展。

(三)推进新冠重症早分流

1.及时协助转诊。对新冠症状或基础性疾病加重的感染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要用好120急救优先转运绿色通道,协助感染者及时转诊。对于基层首诊的重症患者,要迅速准确识别,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供氧,采取积极抢救措施,尽量维持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在医护人员陪同下及时转诊。

2.畅通双向转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托区域性医疗中心、医联体上级医院,畅通新冠救治双向转诊通道,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转诊岗位,简化重症患者转诊流程,提高转诊效率。同时,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利用远程会诊、远程诊断等方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转新冠感染者,尤其是重点人群感染者,上级医院要建立收治绿色通道。在上级医院完成急性期治疗后,情况平稳的感染者可下转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社区医务人员要参与转诊流程,做好服务承接。

各区卫生健康委应统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床位资源,根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床位功能定位,建立统筹、分类使用的机制,要统筹安排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下派进驻、委托接管等方式,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服务。设有病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近阶段床位使用率应达到95%以上,未设置病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符合指征的感染者,应通过家庭病床满足居家治疗需求。

四、加强社区重点人群救治资源统筹和支撑保障

(一)充分依托街镇网格化管理机制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主动对接各街镇、居村委,充分依托街镇网格化管理机制,发挥街镇、居村委主导作用,落实对重点人群社区管理,做好健康监测与动态服务。依托“社区三人小组”工作机制,落实对重点人群的包保联系。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配合街镇,按照区防控办工作部署,做好对高龄老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和困境儿童等人群“健康包”发放,协同居村委,加强对独居老人、仅与残疾子女共同居住老年人的日常联系。

(二)加强区域医疗资源统筹支撑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统筹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下沉巡诊、人员派驻、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等方式,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不足问题,确保社区新冠救治服务平稳开展。依托市区两级救治专家组和上级医疗机构相关巡回指导机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小分子药和中药“三药三方”,以提高基层防重症能力。加强医疗急救资源统筹,增加医疗急救车辆与力量配置,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建立优先转运通道。

(三)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

依托市区两级救治专家组,制定针对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方案,开展线上、线下、牵头医院下沉带教等多种培训。充分利用国家、市级等有关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参加培训。加强抽查,严格培训考核,确保培训效果,使基层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在短期内熟练掌握新冠重点人群分级分类服务方法、感染症状观察、感染者居家管理和治疗、中医药救治和康复诊疗、低氧血症早期发现、呼吸困难的评估和问诊方法、指氧仪的使用、重要转诊指征以及小分子药物的适应症和正确使用方法等。

(四)加强新冠救治物资保障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服务人口、重点人群底数等情况,配足救治物资,包括发热诊疗药品、中药、抗原检测试剂、抗病毒药物、指氧仪等,并结合社区感染者数量变化,动态调整储备,保障物资储备。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要提前备足治疗药物和防疫物资。依托街道、居村委,与医疗机构、药房等直通热线,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供应救治物资。

(五)实时掌握工作动态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继续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服务情况和扩容情况等动态监测,实时掌握社区发热诊疗情况、药品和设备储备使用情况、重点人群服务情况等,对辖区工作存在问题或工作滞后的地方实时调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基层负担,及时上报国家、市级需要的动态数据和信息。

(六)加强社区医务人员关心关爱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全力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措施,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支撑保障。合理安排与调配社区医务人员,做好医务人员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按规定落实对社区医务人员补助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一次性专项工作经费,激励社区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社区新冠救治工作。

(七)加强责任落实和督导考核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明确部门责任和任务分工,保障工作条件。要加强对区级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建立工作台账,制定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要将当前做好基层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强化“保健康、防重症”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与相关重点工作的考核、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等相挂钩,切实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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