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平台建设
1.加强设施配备。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沪卫规〔2020〕011号)等文件要求,配备可提供儿童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场地和设施设备。设有可开展健康教育、育儿指导等小组活动的场地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可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各类标准场景共同建设。有独立空间可提供儿童综合评估和健康管理指导服务。建设成为儿童友好医院,具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基本功能。
2.加强人员配备。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和管理团队可包括儿科医生、全科医生、中医医生、公共卫生医生、护士、口腔医师、营养师(营养指导员)、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志愿者等人员。提供儿童健康服务的人员应符合有关要求或按要求获得相关证书。医生数量能满足辖区儿童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需求。
3.加强运行管理。加入本市儿科医联体,与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市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紧密联动。通过智慧健康驿站和各类线上服务平台,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优化自助管理模式。强化数据采集质量和时效,具备必要的数据使用和分析能力。建立单位内部儿童安全隐患发现和预防机制。积极参与健康副校(园)长试点工作。推动辖区儿童健康环境建设。
(二)深化儿童早期发展核心服务内涵
1.提供儿童健康服务
(1)提供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托全科或儿科门诊提供儿科诊疗服务,服务时间每周至少5天(含周六或周日),鼓励提供延时服务。同时要合理排班,关心关爱好医务人员。具备《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医疗服务基本病种清单(2023版)>的通知》(沪卫基层〔2023〕9号)所列西医和中医儿童相关疾病的诊疗能力,并根据国家和本市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提供儿童相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强化儿童眼、口腔保健服务及建立屈光发育档案,提供儿童孤独症筛查与儿童常见病防治指导,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工作,落实相关随访管理职责。加强儿童预防接种全程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2)提供适宜康复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建设,逐步提升儿童康复能力和水平。可提供功能评估、康复治疗和护理、转诊等服务,实施个性化、精准化、综合化康复方案。可为孤独症儿童或存在运动、认知、语言、斜弱视等方面障碍的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充分利用中医疗法,提供针刺、小儿推拿、艾灸、耳穴压丸等适宜技术服务。
2.提供营养和喂养指导服务
(1)开展孕产期营养咨询指导服务。提供孕期全程营养咨询指导服务,加强碘营养健康宣教,促进胎儿发育。利用产后访视及新生儿访视等服务,提供产褥期营养咨询指导,积极促进母乳喂养。
(2)提供婴幼儿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服务。按照《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服务指南(试行)》等文件和本市工作要求,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时间和频次,针对婴幼儿及养育人开展营养和喂养相关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喂养行为评价、营养状况评价和咨询指导等内容,提高服务可及性和规范性。
(3)提供儿童常见营养性疾病诊断干预服务。可对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儿童超重与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及问题进行筛查、干预、转诊、随访。能识别儿童发育迟缓征兆,针对小于胎龄儿等不同情况儿童开展针对性营养和喂养问题干预和管理,并建立接转诊流程。鼓励开设儿童营养、运动、生长发育等专科门诊。
3.提供回应性照护指导服务
(1)提供养育风险筛查服务。针对0-3岁儿童及养育人开展养育风险筛查服务,评估养育行为是否满足回应性照护的各项要素,重点评估养育人与婴幼儿的交流互动情况,并能给予针对性咨询指导。
(2)提供心理健康筛查服务。逐步开展0-3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筛查干预服务,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并给予咨询指导和干预,促进养育人回应性照护持续进行。开展孕妇、0-3岁儿童母亲心理健康及家庭功能筛查服务。
(3)提供随访及关爱儿童发展服务。对连续两次养育风险筛查阳性的儿童,开展入户、电话或视频等形式的随访,并能提出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和提供连续性的关爱服务,协助家庭共同做好儿童健康管理。
(4)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幼(育)机构等场地,在社区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提供包括健康知识宣教、育儿经验分享、亲子活动等服务,引导家长掌握和练习营养喂养、回应性照护的理念和实施技巧。
4.提供伤害综合防制服务
(1)提供意外伤害防制指导服务。针对0-3岁儿童跌倒、跌落、窒息、中毒、溺水、烧烫伤、道路交通伤害等易发情况开展针对性的预防性指导。
(2)开展意外伤害综合防制。建立院内儿童发生意外伤害等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建立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推动辖区内伤害防制培训、宣教及科普工作。
5.提供儿童早期学习机会
(1)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针对养育人和家庭开展科学育儿指导,营造家庭支持氛围,增强家庭育儿能力,促进儿童早期启蒙。为辖区托育(幼)机构提供科学育儿相关课程支持。
(2)提供儿童玩乐学习环境。鼓励通过设置“关爱空间”等形式,为儿童提供玩乐空间,可配备图书或玩具等物品,鼓励提供志愿者陪伴等服务。
(三)增强儿童早期发展综合评估和管理能力
1.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综合评估。根据儿童早期生长发育快速发展的特点,综合孕期情况、出生数据、健康体检、心理行为、运动发育、语言发育、家庭环境等相关监测或评估结果,形成较为系统全面的综合评估模式,为养育人出具或推送评估结果,主动提醒存在问题或潜在风险,帮助养育人定期、动态、充分了解儿童早期身心健康和发展情况。
2.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全程管理。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儿童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针对儿童健康发展不同时期和状况,提供分层分级分类全程管理服务,引导家庭主动参与。加强辖区儿童健康相关数据的归集、分析和应用,鼓励通过数字健康画像等技术为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