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以下简称“人辅技术”)管理,不断提升技术的先进性、服务的精准性和生殖的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和优质服务水平,提高本市出生人口素质,增强服务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对“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条件 
		
		
			  (一)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条件 
		
		
			  1.三级甲等医院或具备相应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医疗机构; 
		
		
			  2.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综合实力强,在全国或本市具有明显优势和影响力; 
		
		
			  3.在人类辅助生殖方面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诊疗技术规范、质量控制标准和良好的质量管理成效,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4.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和必要的专(兼)职人员等方面的支撑保障。 
		
		
			  (二)质量控制中心主任条件 
		
		
			  1.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尚的伦理医德水平,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熟悉人辅技术国际发展趋势、标准和共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本市人辅技术等有关规定,有较强的相关领域管理经验; 
		
		
			  3.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4.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有开展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的时间保证,能够胜任本专业质控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二、招标程序 
		
		
			  (一)单位自评,填报材料 
		
		
			  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条件进行自评,经自评认为符合条件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以下材料: 
		
		
			  1.《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申请书》10份(见附件)。请各单位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报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二)专家评审,公示确认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挂靠条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初审,并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采用擂台评审的形式确定推荐中标单位的排名顺序;市卫生计生委根据评审专家推荐的中标单位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正式批复。 
		
		
			  三、投标时限 
		
		
			  投标单位应于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向市卫生计生委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妇幼保健处闵琛 
		
		
			  联系电话:23117886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1301室(邮编:200125) 
		
		
			  附件: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申请书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附件: 
		
		
			  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中心 
		
		
			  挂靠单位申请书 
		
		
			  申请单位 
		
		
			  填表日期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二O一八年五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本单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业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情况(学术地位、人才梯队、硬件设备等) 
		
		
			  三、本单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业质量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本单位内部的质控实践和成效) 
		
		
			  四、对本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突出第三方质量控制和监管,落实动态退出机制等) 
		
		
			  五、确保提供开展质控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的相关保障情况 
		
		
			  六、申请单位推荐质控中心主任候选人情况简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 
		
		
			  学历 
		
		
			  学位 
		
		
			  职称 
		
		
			  联系电话 
		
		
			  个人情况(专业水平、质控管理水平等): 
		
		
			  七、专(兼)职质控秘书情况简介(人数、资质) 
		
		
			  申请单位意见: 
		
		
			  本单位申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并愿意为质控中心提供办公场所和专(兼)职人员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支持;愿意按市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比例对挂靠本单位的质控中心进行专项经费投入。 
		
		
			  法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 
		
		
			  日期: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