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大学,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培育充实中医药文化传播队伍,广泛开展中医药科普工作,加大中医药文化活动和产品供给,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启动新一批上海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成员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巡讲团成员基本要求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热爱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工作,熟悉中医药传统文化,了解并掌握中医药理论体系和中医药专业知识;
(三)具有丰富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经验,能够科学、准确地传播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或胜任策划、设计、组织科普活动;
(四)中医药相关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医药相关工作满十年以上,目前仍在职在岗;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开阔、思维敏捷,具备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能够按时按要求参加巡讲团活动并承担有关工作任务,并能自觉接受巡讲工作相关的监督与管理;
(七)在中医药科普工作中具有媒体合作经验,或在写作、视频制作、舞台表演、绘画等艺术表现方面有一技之长,或长期从事中医药进中小学工作,拥有良好口碑与影响力者优先考虑。
二、申报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择优选拔推荐。申报者须向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大学,市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各市级中医医院,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等。区卫生健康委统筹辖区内的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可通过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推荐。
(二)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区卫生健康委、上海中医药大学、市级中医医院、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限推荐2人(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可推荐4人)。其他高校、市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限推荐1人。
已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成员、已纳入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的专家或在市卫生健康委健康科普人才能力提升专项资助周期内不在此次推荐范围。
三、推荐材料要求
由各单位组织填写人员推荐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推荐表及汇总表(均需word版+盖章版pdf)请于5月31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zyfzc@wsjkw.sh.gov.cn。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推荐巡讲团成员需综合考虑特色性及区域性,做到推荐人选专业方向差异化、服务范围扩大化。
(二)后续我委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入选资助、聘任。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老师、杨老师
联系方式:23117935 64374721*8043
附件:1.上海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推荐表
2.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人员推荐汇总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