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上海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9/11/2023

上海市医学会

上海市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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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2023 7:30:00 AM

关于推荐2023年度上海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3年度上海医学科技奖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2023年度上海医学科技奖的项目须是本市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医疗、科研、预防等机构及其医学科技工作者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整体完成,但未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科技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及其同等级奖项的成果。申报项目必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医学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发现;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医学技术发明;

      3.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医学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

      4.以普及医学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以提高国民医学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目的的公开出版发行的优秀医学科学技术普及作品,包括医学科普图书、广播影视节目、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等:科普论文、科普捐纸和期刊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音作品、国民学历教育及继续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类作品暂不列入申报范围。

      5.在卫生管理研究和实践领域,为提高卫生相关行政部门及卫生服各组织等的管理和服各能力、保护和发展人民健康做出空出贡献的项目等。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上海医学科技奖的项目需在上海医学科技奖申报系统中填写《上海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资料。申报系统登录入口为上海市医学会官方网站 (https://www.shsma.org.cn/)内“科技奖励”专栏,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上海医学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2023年版),相关材料模板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等资料请从上海市医学会官方网站“科技评估-信息发布”栏下载。待申报项目在系统中显示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导出并打印纸质材料整理后报送。《推荐书》及附件材料需按顺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2份,须采用胶装装订,不加封面,不用塑料环等。须在《推荐书》指定位置盖章,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摘要”须以系统中导出的为准,用A4纸打印,一式20份,不加封面,不装订。

      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回(特殊要求者除外)。


      三、申报材料的公示要求


      1.为增加透明度和便于社会监督,各申报项目应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公示本单位本年度拟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项目的项目名称、所有完成人、所有完成单位等信息。

      2.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公示期要求5天及以上。

      3. 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负责出具申报项目公示情况说明,并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网络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并按推荐程序报送至上海市医学会科技评估部 (北京西路1623号501室)。

      已连续两年申报而未获奖的项目,须间隔一年以上才能再次申报。

      各高等院校及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各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直属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推荐报送; 各区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项目由区医学会审核后推荐报送。

      联系人: 方奕奕 唐清蓉

      世话: 62674606,62565939转1501分机

      传真: 62172882

      E-mail: kipgb501@shsma.org.cn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3年度上海医学科技奖



上海市医学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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