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系统机构伦理委员会能力建设培训项目(第二十四期)

9/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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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023 7:30:00 AM

上海市卫生系统机构伦理委员会能力建设培训项目(第二十四期)


      随着医药领域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为鼓励创新、规范创新药、医疗器械和生物新技术等临床研究,国家近年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旨在提升临床研究质量和水平,加速推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构建。在促进创新的同时,强化伦理审查的规范管理尤为重要,重视随着科技创新而出现的伦理挑战,进一步提高伦理审查的水准和效率,已成为临床研究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


      2023年,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了《涉及人的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和完善伦理审查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能力建设,提高伦理审查效率和质量,切实加强相关人员的科研伦理意识和伦理审查能力,同时积极探讨新科技、弱势群体等领域的伦理挑战,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办,上海市医学会医学研究伦理专科分会等多家单位协办的“高质量·创新·发展”暨“上海市卫生系统机构伦理委员会能力建设培训项目(第二十四期)”,将于2023年09月15-16日在线下举办。出席对象为各级医疗临床研究机构、科研院校的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相关科研管理人员;从事临床研究医、药、护等研究人员以及机构管理人员;申办方、CRO及SMO相关人员。


      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协办单位

      上海市医学会医学研究伦理专科分会上海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上海市医学会精神医学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具体事宜


      一、培训时间:2023年09月15-16日


      二、培训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五号楼二楼第二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伦理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临床研究及伦理相关工作者;申办方、CRO及SMO相关人员


      四、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8日


      五、培训班其它事项:本次培训同时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培训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可获得 I 类学分6分。项目编号:2023-03-09-267(国),I 类6分;学分授予采用电子学分证的形式,学员可在考核结束一个月左右,自行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s://cmegsb.cma.org.cn/national_project/login.jsp打印电子学分证。


      其他事项


      1、培训费:800元/人(9月8日前转账)

      转账单位名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账号:1001239109008900177,开户行:工行徐汇支行东安路分理处。(转账时请备注:姓名+单位+伦理学习班)


      2、会务组联系方式联系人:黎莉联系电话:021-34773308(工作日)电子邮件:smhcirb@163.com联系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七号楼二楼,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00030


      3、发票及证书:学习班结束后一个月内邮寄培训证书,发票为电子发票,请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中接受发票的邮箱;


      报名方式:



      详细内容:(点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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