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西医学习中医在职培训班招生

5/15/2023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644

5/15/2023 12:00:00 AM

附件: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西医学习中医在职培训班招生简章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设有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等中医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

二、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为180名,报满即止,各申报主体实行限额申报。

三、名额分配

(一)区属医疗机构由区卫生健康委推荐申报,每区限5名(浦东新区限10名),来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不少于40%;

(二)市级公立医疗机构直接申报,每家限5名;

(三)社会办医机构通过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审核推荐,限5名;

(四)妇幼保健机构优先,名额另计。

四、培训时间

培训周期为两年半。一年理论学习,一年临床跟师实习,半年结业审核。开班时间拟定于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方式,施行面授、网授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一)第一学年

以面授、网授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进行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学习。实施学分制选修课程体系,学员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在规定学习时间内修满30学分。其中修读必修课(每门课程4学分)24学分。并结合自身临床专业需求,修读选修课(每门课程2学分)6学分。

1.必修课:完成6门中医必修课程,必修课程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学与古代文化、中医内科学。

2.选修课:完成3门中医临床选修课程,选修课程包括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学、推拿学。

(二)第二学年

进行中医临床跟师,学习中医临床基本技能,分为“本院跟师”或“外院跟师”两种方式,前半年通科轮转(中医内科为主),后半年专科轮转(结合学员专科方向),要求每周两个半天跟师侍诊,同时总结学习心得、跟师体会。

1.本院跟师:由学员所在单位安排带教任务,带教老师资质要求: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2.外院跟师:由学院统一安排带教任务。实习单位包括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及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教学基地。

六、考核与发证

 (一)考核重点

考核学员中医理论思维能力和中医临证能力。

(二)考核内容

1.完成第一学年理论课程的学习并经单科理论考试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取得30学分后,进行“理论学习综合考试”,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第二学年临床跟师阶段。

2.完成第二学年临床跟师学习及论文撰写,并参加“中医临床思维与技能”考核。针对学员在论文写作中对于某类临床疾病的研究观点及认识,综合考查学员中医基础理论的掌握情况及中医临床思辨能力,包括病案书写、望闻问切、方药配伍等。要求考生依据中医四诊等临床资料,进行中医辨证分析(病因、病机、病位、病性等),完成中医诊断、鉴别诊断、治法、方剂名称、具体的药物处方(药物,剂量、煎服法等),针对病情,提出中医预防、调护方面的措施与注意事项等。

(三)考核要求

1.理论课程学习出勤率须保证70%以上,凡出勤率低于70%或连续中断学习2个月且不能提供正当理由者予以淘汰,终止培养计划;线上课程需根据相应课程学习要求及考核要求,考核在线课程参与度、线上测试题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跟师侍诊期间应每季度完成1篇跟师体会或中医学习体会(包括导师经验总结、临诊医案等)。

3.两年半的学制期内,撰写1篇与临床相关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内容的论文,发表或收录在国内核心期刊杂志(增刊、核心期刊遴选杂志除外)并通过中医临床思维与技能考核,论文需体现中医学特点,反映学员运用相关中医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是临床疗效评价、临床应用基础研究、临床实验研究、文献综述。作者署名前1-3名,通讯作者亦可。

(四)证书颁发

完成学习计划、考核合格者,经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后,颁发统一格式的结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10000元/人。教材由老师推荐(见附表1),学员自购。建议单位统一转账或现场刷卡。如单位转账,请在现场审核通过后一周内完成汇款(户名:上海中医药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3100004250263451,银行账号:100123910900463696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东安路支行,汇款附言:西学中、单位简称、报名人员姓名)。

八、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零陵路530号底楼大厅)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附表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复印件、医师资格证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张2寸、一张1寸)等有关材料,经相关单位审核推荐,并加盖公章。

报名要求:本次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级医疗机构、社会办医协会认真审核上述报名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并委派1位报名联系人将报名材料及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汇总表(姓名、性别、单位、科室、手机号码、身份证、备注审核通过、报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于报名时一并上交。

联系人:顾云龙,联系电话:542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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