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的通知

6/2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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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2023 5:09:00 PM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推动海派特色中医专病(专科)下社区,通过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基层培养更多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上海市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推荐本年度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由区卫生健康委汇总申报。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意向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完整加盖各级公章,报送至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507室。申报意向表、汇总表word版需同步报送至zyfzc@wsjkw.sh.gov.cn。

三、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3117935。


附件:1.上海市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上海市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意向表

3.申报汇总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上海市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引领和辐射作用,继承传播名中医的学术思想、技术专长,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推进市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建设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发挥以市名中医药专家为核心的专家团队作用,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和工作重心下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2年。


三、遴选条件

(一)市级名中医工作室遴选条件

1.上海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

2.工作室团队完整,名中医药专家或者工作室负责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临床工作。

(二)工作站遴选条件?

1.工作站依托单位为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工作站负责人应为中医类别临床医师、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临床水平、较强的综合管理与沟通协调能力,目前为名中医工作室成员或名中医学术继承人的优先入选;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结构合理,且专业方向与工作室名中医药专家专业方向基本一致;

3.工作站依托科室应为依托单位重点发展或有一定特色优势,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4.工作站依托单位领导应重视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工作,能够为工作站建设提供带教和诊疗场所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工作室和工作站,按照自愿原则,平等协商,共同申请,经双方依托单位和工作站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中医药管理局。目前在建设周期内的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必须建设不少于1个工作站。


五、建设任务

(一)培养优秀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期间,工作室为工作站培养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不少于2名。继承人定期到工作室进修、跟师学习,平均每周跟师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每月完成1篇与名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

(二)加强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结合工作室的技术特色和优势,帮助工作站遴选优势病种,指导开展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开设联合门诊,并在建设周期内扶持1个以上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势病种,推广1项以上特色诊疗技术,扩大临床诊疗范围。

(三)开展巡诊带教活动。每月至少组织4次以工作室名中医药专家为核心的专家团队进驻工作站开展诊疗、带教、义诊和对当地医务人员进行讲学、业务培训活动,其中市级名中医或名中医工作室负责人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得少于半天。有条件的工作站可另行组织远程方式的会诊、带教。

(四)探索合作发展模式。在学术继承、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业务发展等方面加强探索,建立工作室与工作站效益分享机制和长期合作机制,为工作室建设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六、经费安排

对工作站给予一定的市级专项资助经费,工作站依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站功能区建设、教学设备添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医药文化宣传,以及用于工作室团队巡诊义诊、带教指导、技术推广、学术交流等。


七、组织实施

(一)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立项、过程管理、考核验收、组织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工作站的遴选和过程管理、绩效评价,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室依托单位应指定相关职能部门专门负责项目管理,结合双方工作实际,遴选工作站,签订建设协议,指导工作室定期开展带教巡诊活动。

(四)工作站依托单位负责工作站日常管理工作,为工作站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对工作站运行情况、继承人跟师学习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与工作室及其依托单位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统筹实施好工作站建设任务,开展绩效评价自评价工作。

(五)工作室负责人和工作站负责人分别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六)市中医药管理局对工作站年度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建设期满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工作站,将追回已拨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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