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皮肤性病学杂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国际医学系列杂志之一,系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以皮肤性病科医师为主要读者对象,同时适合相关学科从事临床、教学及科研工作者阅读。本刊的办刊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办刊方针,反映国内外皮肤性病学研究的最新进展,促进国际皮肤性病学科的学术交流。本刊实行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
1 征稿范围
本刊欢迎皮肤性病学领域的新进展、新技术和新疗法的专论、论著、综述、研究报道、临床经验、激光美容、中医中药、皮肤外科、病例报告等文章。
2 对来稿的要求
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炼、通顺、重点突出。论著、综述等文章一般不超过5 000字(包括摘要及图、表和参考文献)。论著及研究报道需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包括英文题名、工作单位和汉语拼音书写的作者姓名);研究报道一般不超过2 000字,其他文章一般不超过1 500字。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
2.1 综述:将数十篇国外公开发表的文献通读后,有分析、有讨论、深入浅出地反映所选命题的国际水平和发展趋势。全文一般不超过5 000字。文首附200字以上的中文摘要和相应内容的英文摘要及3 ~ 5个关键词(主题词为主)。文后参考文献要求为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10年内(近5年内的文献不得少于所引文献的50%)公开发表的国外文献,一般不超过30篇,一般不引用书籍,中文文献应引用核心期刊,要求在3篇以内。文献序号应在文中引用处句末按引用顺序以数字加方括号标注于右上角。
2.2 关于作者和通信作者:①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③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④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作者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投稿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书面证明。每篇论文均需确定一位能对该论文全面负责的通信作者,并注明其Email地址;如在来稿中未特殊标明,则视第一作者为通信作者。
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首页下方。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本刊发表的函件。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执笔者姓名,并需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在论文首页脚注通信作者姓名和Email。
2.3 摘要:论著及研究报道采用结构式摘要,即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发现和主要结论,各部分需冠以相应的标题如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结论(Conclusions)。临床研究论著结构式摘要的小标题可以扩展,如方法可细分为设计(Design)、环境(Setting)、患者或研究对象(Patients or participants)、干预措施(Interventions)、主要终点测量指标(Main outcome measures)等,可以根据需要选用。结果中务必包含主要数据。病例报道类论著、综述可采用叙述式摘要。中文摘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摘要中的缩略语、代号等,除公知公认者外,首次出现时需注明全称。中文摘要一般200 ~ 400个汉字;英文摘要应多于200个实词,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
2.4 关键词:论著、综述、研究报道需标引3 ~ 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的MeSH数据库(http://www.ncbi.nlm.nih.gov)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关键词之间用“;”分隔。
2.5 文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2.6 名词术语: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中西药名以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在题名及正文中药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2/3-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执行。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入者应附注原植物拉丁文学名。微生物、植物拉丁文学名用斜体,首字母大写。
2.7 图表:原稿中每幅图表附于相应文中,并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表格用三横线表,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线条图高宽比例以5 ∶ 7为宜。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在修改稿中标上,原图不要进行加工,直接放入压缩包作为附件发到本刊网站中。组织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例如,4 × 10写作 × 40)。
2.8 计量单位: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
2.9 数字用法: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 ≥ 4位数字时,每三位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比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 ~ 95%不能写成5 ~ 95%,(50.2 ± 0.6)%不能写成50.2 ± 0.6 %。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 × 3 cm × 5 cm。
2.10 数字出版信息:编辑部在文章刊出前统一标注数字对象标志符(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DOI)。除转载和消息类稿件外,其他文章均需标注DOI。参照IDF编码方案(美国标准ANSI/NISO Z39.84-2000)规定,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标注规则如下:“DOI:统一前缀/学会标识.信息资源类型.杂志ISSN××××-××××.年.期.论文流水号”。即:“DOI:10.3760/cma.j.issn. ××××-××××.yyyy.nn.zzz”。
2.11 统计学方法:尽可能详细描述,建议补充有关统计研究设计、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等要求。统计学符号按GB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常用: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仍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④ t检验用英文小写t ;⑤F检验用英文大写F;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 ;⑧概率用英文大写P (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
2.12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题名后请标注文献类型标志。参考文献尽量在因特网上采用复制录用方式,以保证其准确性。因特网网址:www.ncbi.nlm. nih.gov/pubmed。电子文献的著录格式:主要责任者. 题名[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标志,是必选著录项目].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 获取和访问途径。文后参考文献引用格式举例:
[1] Tolar J, McGrath JA, Xia L, et al. Patient-specific naturally gene-reverted 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 in recessive dystrophic epidermolysis bullosa[J]. J Invest Dermatol, 2014, 134(5): 1246-1254.
[2] Anagrius C, Loré B, Jensen JS. Treatment of Mycoplasma genitalium. Observations from a Swedish STD clinic[J/OL]. PLoS One, 2013, 8(4): e61481[2013-04-08]. http://www.plosone.org/article/info%3Adoi%2F10.1371%2Fjournal.pone.0061481.
以电子版优先发表的文献,也要注明引用日期和访问路径,最后注上电子版发表日期,格式如下:
[1] Chang H, Park JH, Min KH, et al. Whitening effects of adipose-derived stem cells: a preliminary in vivo study[J/OL]. Aesthetic Plast Surg, 2013[2013-04-28]. http://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2Fs00266-013-0116-2.[published online ahead of print Apr 24, 2013].
2.13 获基金及获奖稿件: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271269);”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2003AA205005)”作为脚注的第一项,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3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
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则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务必事先与编辑部联系,否则将视为一稿多投,作退稿处理。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4 有关费用
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含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当期杂志1册。修改稿超过3个月未修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5 论文专有使用授权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全体作者亲笔签署《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后,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APP终端、微信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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