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热点】湖北方便居民家门口就医 两年后门诊报销可超50%

8/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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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18 12:00:00 AM

源文件发表时间:2013年9月8日
  三甲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疗机构门可罗雀,这种尴尬亟待破解。
 
  在医改实施3年后,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物配送、人员配备、人才培养以及医疗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及措施,加快基层医疗健康发展,引导患者在家门口就医。
  药品配置
  全省统一增补药品目录
  确保72小时补药到基层
  基本药品不全,一度成为居民不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实施方案》指出,我省将增补非目录药品,提高72小时药物配送到位率。非药品目录增补将由省政府统一实施,各地不得自行增补。增补工作将充分考虑基层常见病和慢性病、成人和儿童用药,并与公立医院用药衔接,重点解决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反映的专科药品品种不足问题。
  此外,我省将引入第三方物流,积极探索开展以县(市、区)为单位遴选配送企业等有效模式,适当提高药品配送集中度,完善对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着力解决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送问题,稳步提高72小时配送到位率。
  严格依法依规采购药品
  违法企业两年不得招标
  在基层药品采购方面,《实施方案》规定,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竞价、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或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被省有关部门纳入药品生产经营“黑名单”企业,以及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查处和清退,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凡不能按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供应和配送药品的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经约谈后仍达不到正常运行要求的,坚决予以清退。
  凡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查处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参与本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并受到惩处的评审专家,终身不得参与本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评审。
  医疗保障
  民办医疗将可纳入医保
  确保公办医疗资金充足
  《实施方案》指出,可以将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有效考核并给予足额补偿。
  据了解,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民办医疗机构,对机构资质、场地设备、医务人员配备和资质等均有一定的要求。
  此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地方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等所需支出由地方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相关人才培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
  
  提高基本医保补偿力度
  门诊看病至少报销一半
  《实施方案》规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各地可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每人每次10元左右。该费用可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患者就医时个人支付3元,基本医保支付7元。
  此外,各地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将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执行每人每次5元的一般诊疗费标准,其中新农合支付4元,参合农民支付1元。
  据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省还将稳步提高基本医保门诊统筹补偿水平,按“十二五”规划,2015年,门诊报销比例将达到50%以上。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医诊疗项目(含针灸、推拿、刮痧等非药物疗法)、中药饮片、中成药和院内中药制剂,也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人才工程
  培养6000余名全科医生
  三年内分配至城市乡镇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培养。要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重点加强师资和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全科医生职称晋升优惠政策。
  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上述政策将推动实施“十二五”规划,2015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6000名以上,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此外,还将力争到2015年,让全省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要建有村卫生室,每千人配置1名乡村医生,新进乡村医生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
  高校医学毕业生下基层
  工作三年报销大学学费
  《实施方案》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志愿到省内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及以上的此类毕业生,其学费(助学贷款)由国家补助(代偿)。
  据省有关部门人士介绍,具体补助标准为,部属院校学生由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省内地方高校学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享受项目补助政策;未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参照项目补助政策,由省级财政部门按照每人3年、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医务人员,地方政府给予周转房等生活保障,在职称晋升、社会荣誉等方面予以倾斜。
  人员管理
  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
  医务人员向合同工转变
  在基层医务人员的用人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将拥有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合理核定和统筹安排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
  严格管理医务人员收入
  不得与开药做检查挂钩
  多开药、多做检查医生可获提成,这是不少医院的“潜规则”。《实施方案》规定,严禁将法人收入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收入挂钩,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将采取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方式产生,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由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并与其收入和任免挂钩。
  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将以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医务人员收入等方面挂钩。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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