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专题询问:如何补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短板?

8/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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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18 12:0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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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解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短板、如何缓解看病贵、如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的专题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应考”,现场给出解决方案和期限。 
  市人大常委会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6个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综合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11大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情况、医疗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中的履职情况等。    
  力争到2020年,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人大代表:请问市政府办,下一步市政府如何强化措施,着力解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短板? 
  市政府副秘书长路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委下发了《襄阳市全域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其中明确要求各城区政府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家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确保该《方案》落地,近期市医改领导小组将要出台《襄阳市城区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城区政府通过“三个一批”(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和转型一批)的方式,建成一批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启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程,按照“甲A”标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家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甲A”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缓解群众看病贵全面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人大代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取消了“以药补医”的固有机制,但看病贵的问题仍然为部分群众所诟病。请问市卫计委,如何解决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
  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汪厚安: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除保康外,每个县人民医院都建设成具备三级医疗水平的医院,每个乡镇建设一所高标准乡镇卫生院,每个村建设一个规范化村卫生室,每个街道建设一家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    
  同时,将全面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在医药上,破除“以药补医”减费用,坚持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取消药品15%加成。实行药品带量采购,落实药品供应“两票制”,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降低耗材价格,切断医生与药品、耗材的利益关系;在医保上,发挥医保作用省费用,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医保总额预付、过程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制度,调动医院主动控费积极性。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加大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职工医疗互助等医保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群众购买商业医疗健康保险,不断增强保障力度;在医疗上,完善服务机制控费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医院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调动医护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首诊率。
  连续三届培养660名大学生村医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人大代表:调研发现,乡村普遍存在村医待遇偏低,年龄老化、学历不高,青黄不接等问题,特别是尚未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没有解决养老问题。请问市卫计委,下一步如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汪厚安:为了加强村医队伍建设,襄阳加强了大学生村医培养。去年4月份,市政府出台了《襄阳市乡村医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减免费用、订单培养、定向就业”方式,市县两级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共同出资,连续三届培养600名以上大学生村医,依据《定向就业协议书》学成后至少在村卫生室服务6年。学生毕业后再安排一年的全科医生培训,掌握一般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同时,对在岗乡村医生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直接进入个人账户,个人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到龄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对已到龄离岗乡村医生,按村主职待遇落实生活补助,在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根据其1996年(国家于此年开始建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后实际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加发10元的补贴。  
  此外,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创新,实行“县招乡管村用”,对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可聘用到乡镇卫生院,以拓展大学生村医的上升空间。在一些精准扶贫村、村医力量薄弱村,通过“乡医下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定期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   
  将新增2-3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年后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  
  人大代表:目前,襄阳只有一家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受地域、运输距离、收集成本等因素影响,还未做到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实施全覆盖,特别是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医疗废弃物在医疗机构内的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两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转运一次。请问市环保局,如何进一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置的问题?  
  市环保局局长蔡金海: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实现乡镇和村医疗废弃物全收集、全处理”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市环保局于今年初会同市卫计委、市财政局、中油公司一同赴河南省新乡市学习考察了他们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并针对襄阳医疗废物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襄阳实际,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力争到2018年6月底前,全市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无害化安全处置。  
  同时,将积极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乡镇及以下医疗废物集中暂存场所建设,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乡镇医疗废物收集体系;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器、物标准和标识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在全市再新增2-3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降低处置单位单一的风险,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得到及时、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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