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重拳出击 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8/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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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18 12:00:00 AM

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我国新一轮医改已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仍制约医改推进的步伐。近日,肩负重任的医改又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一步。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医改八年来,我国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口超过13亿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也大幅提升,但随着深化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体制机制矛盾愈加凸显。其中一块难啃的骨头,就是以药补医痼疾。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家曾允许医院销售药品时在进价基础上加成15%左右,加成这部分利润留给医院作为对公立医院的补偿,但这种以药补医的模式也逐渐催生出过度医疗、大处方等行业乱象。为此,《意见》要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的相互衔接。
 
 “取消药品加成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但在经济下行压力未减轻的背景下,部分地区落实《意见》中提出的政府补偿,也存在切实的难度”,上海交通大学卫生政策与医务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汪兆平表示,而要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则又陷入了行政调价的怪圈,这不仅将导致医疗用品定价不准,也很难根据市场变化做出调整。以前医生在药品销售中的位置至关重要,患者用药完全依赖医生,但是现在消费者也在通过其他渠道了解药品,格局正在发生变化。
 
医改是块难啃的硬骨头,但是在政策的强有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相信一定能破除过去的顽疾,实现医药领域的良性循环与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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