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生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改革回顾2

8/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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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利用世界银行“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项目”资金,执行“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子项目实施。该子项目的目标是在10个试点地区探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全科医生按签约居民数获得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完善全科医生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为此,国务院医改办公室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请1家专业机构,负责协助组织为10个试点地区制定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方案提供咨询服务。中标后机构主要承担如下任务:
组建专家咨询团队,通过现场调研、书面征求意见、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为10个试点地区制定及修改完善试点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在实地调研、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形成对试点方案制定和修改完善的书面建议,协助试点地区最终形成较为完善、操作性强的试点方案。调研和书面报告内容包括:(1)全科医生提供服务、筹资和支付的现状调查;(2)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健康需求、医保水平、卫生服务体系等情况,提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以及签约服务包、服务费支付标准建议;(3)对合理确定全科医生的劳动报酬,建立全科医生收入与签约居民健康相挂钩的新型激励机制等提出建议;(4)提出引导全科医生(包括大医院医生)到基层执业的政策建议;(5)提出建立全科医生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以及居民自由选择全科医生竞争机制的建议;(6)关于建立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监管机制的建议,为以绩效为基础的报酬支付提供依据;(7)根据试点地区实际和改革基础,提出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配套政策及与其他医改任务衔接的政策建议。此外,至少要召开2次专家论证会,对10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并对试点方案落实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对此工作任务有兴趣的机构,请于2013年1月5日前向我们提出书面意向并提交包括以下内容的文件:(1)本机构简介;(2)主要工作业绩,本机构曾经参与完成过的类似任务以及取得的成果;⑶本机构有能力和时间承担本工作任务的主要业务骨干的专业领域、资历、经验和成就等相关情况。
在收到上述文件后,我们将按照世界银行公开的采购方法,公正评标,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一家中标机构,并就合同事宜展开进一步磋商。咨询机构的确定程序和有关文件将接受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的前置审查。
需要说明的是:(1)我们只接受专业机构的申请材料,不接受政府机构和个人的申请;(2)国家公务员不能作为咨询人员参与申请。(3)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田昕
邮政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邮政编码:100824
电子邮箱:gwyygb@ndrc.gov.cn
联系电话:010-68505897
传   真:010-68502506
附:“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子项目10个地区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咨询服务工作任务大纲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
“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子项目10个地区
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咨询服务工作任务大纲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国务院医改办)正在执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援五期)”中的子项目——“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该项目的目标是在10个试点地区探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全科医生按签约居民数获得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完善全科医生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为此,国务院医改办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请1家专业机构,负责协助组织专家为10个试点地区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制定实施方案提供咨询服务。
    一、背景
    (一)关于“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子项目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援五期)”于2006年4月12日获得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批准。该项目皆在帮助我国各级政府更多地采纳和运用科学的改革发展思路、政策和实施方案,通过一系列子项目的实施,针对各级政府面临的各种具体挑战提供技术援助,提升机构能力。为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鉴于此,国务院医改办向财政部和世界银行申请将之作为“中国经济改革实施”的子项目,现已得到批准。本子项目执行期为12个月,自2012年12月到2013年11月。
    子项目的主要目标:积极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做法,为10个试点地区制定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试点改革实施的监测和评估,提供技术支持,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在试点地区签约居民中基本建立全科医生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全科医生按签约居民数获得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取得“签约居民得实惠、签约医生受鼓舞、服务模式得转变、机制创新得发展”的改革效果。
    子项目拟实现的主要成果:10个试点地区出台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研讨会议与政策交流培训会议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成果上报;形成试点工作季度监测报告,对10个试点地区的实施进展、成效、取得的基本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为深化改革试点和推开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提出政策建议。
    (二)关于“10个地区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咨询服务工作任务
    目前,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已联合下发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市西城区、上海市长宁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贵州省贵阳市、山东省青岛市、陕西省宝鸡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南省焦作市、安徽省芜湖市、湖北省武汉市10个试点地区,并于8月底召开试点启动会议。试点地区将探索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合理确定签约服务保障范围和服务费标准,加强签约服务质量监管,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全科医生收入等挂钩,这在中国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鉴于此,国务院医改办希望聘请1家专业机构协调组织国内外咨询专家,在10个试点地区开展调研,召开研讨会,为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协助试点地方最终完成并提交实施方案。
    二、咨询机构的工作目标和范围
    (一)工作目标
    组建专家咨询团队,通过现场调研、书面征求意见、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为10个试点地区制定及修改完善试点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在实地调研、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形成对试点方案总体框架和具体内容的书面建议报告。
    (二)工作范围
    1.组织专家到10个试点地区进行现场调研和提供咨询服务,东部试点地区出台实施方案前,至少要进行1次实地调研和论证;中西部试点地区出台实施方案前,至少要进行2次实地调研和论证;编写调研成果简报;形成对试点地区修改完善试点方案的书面建议报告。
    调研主要内容:
    (1)全科医生提供服务的现状调查,包括全科医生服务能力(现有队伍构成及培养情况)、筹资、支付制度安排,对全科医生的激励政策等;
    (2)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健康需求、医保水平、卫生服务体系等情况,当地对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包、签约服务费的考虑并提出相应咨询建议;当地建立新的全科医生服务模式的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
    (3)全科医生的劳动报酬,以及关于建立医生收入与签约居民健康相挂钩的新型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全科医生支付制度等情况和相应建议;
    (4)引导全科医生(包括大医院医生)到基层执业的情况及相应建议;
    (5)提出建立全科医生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以及居民自由选择全科医生竞争机制的建议;
    (6)建立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监管机制的情况及相应建议;
    (7)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所需配套政策及与其他医改政策衔接的措施建议。
    2.不定期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其中至少要召开2次全体专家会议,1次对10个试点地区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协助试点地区最终形成较为完善、操作性强的试点方案;1次对试点方案落实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三、对咨询机构的资历要求及工作要求
    (一)资历要求
    1、具备此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相关研究经历,并能组建此领域专业知识10人以上的专家团队;
    2、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和专家团队管理经验,具有提供咨询服务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3、具有为政府等有关部门提供政策论证,实施管理和决策咨询服务的丰富经历;
    4、熟悉世界银行技援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有相应咨询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要求
    1、组建咨询团队,由国内外医改相关领域专家14名左右参加,并确保专家的时间投入,建立专家咨询团队交流沟通平台。
    2、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专家,对10个试点地区制定和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提供技术支持,每位专家至少应对2个以上试点地区的实施方案提出书面的修改完善意见。
    3、组织汇总专家意见,向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及有关地方进行反馈。
    4、组织协调好专家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任务,对专家咨询质量进行管理和评价,并提交书面报告。
    四、交付成果、时间、合同及管理
    (一)交付成果
    1、提交工作任务执行计划。协调确定咨询专家团队人员安排、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
    2、10个试点地区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在实地调研、科学测算的基础上,了解包括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确定签约服务内容和服务费支付标准、全科医生收入构成和激励约束机制、居民选择全科医生的竞争机制、建立全科医生首诊的可行性措施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具体政策建议,以及结合试点地区特点和改革基础,提出具有地区特色、与其他方面改革联动的建议措施。
    3、10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的专家书面意见。组织专家对试点地区制定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书面修改意见,并提交实施方案建议修改稿。
    4、专家研讨会会议成果简报。包括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成果、存在问题分析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有关内容。
    (二)时间
    1、本任务开始时间不迟于2013年2月1日。
    2、提交工作任务计划,交付不迟于2013年2月15日。
    3、10个试点地区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交付不迟于2013年3月15日。
    4、10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的专家书面意见交付不迟于2013年3月31日。
    5、专家研讨会议成果简报两期,第一期交付不迟于2013年4月10日,第二期不迟于2013年6月30日。
    (三)合同
    中标的咨询机构将获得一份总价包干合同,金额将在机构交付质量满意的成果之后分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1、提交工作任务执行计划之后支付20%。
    2、交付10个试点地区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之后支付30%。
    3、交付10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的专家书面意见之后支付30%。
    4、交付专家研讨会议成果简报之后支付20%。
    (四)监督管理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是此子项目的执行单位,负责本工作任务的咨询机构需向国务院医改办公室报告,沟通并提交具体产出和成果,并接受财政部国际合作司和世界银行项目管理组的监督。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将提供项目执行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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