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8/21/2022

国家卫健委

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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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022 10:52:39 PM

各区卫生健康委: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2〕20号,以下简称《若干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若干要求》的要求,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建立共同推进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紧密协作机制。要根据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需求,确定辖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结合本市高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在资金投入、场地建设、设施设备、人事薪酬、区域性医疗中心支持等方面予以持续保障,建设家门口综合健康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与满意度。

    各区卫生健康委于每年12月5日之前,将本辖区贯彻落实《若干要求》的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我委基层卫生健康处。联系电话: 23117874,邮箱:jicengchu@wsjkw.sh.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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