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3/12/202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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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021 12:00:00 AM

为做好2021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我委制定了《2021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




2021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上海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契机,紧紧围绕“做实、做优”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以推进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整合型、高品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为目标,在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中发挥持续推动作用,以“夯实服务网络”与“提升服务能级”为主线,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提升与建设优化,让更多居民在“区域内”与“家门口”获得高品质的卫生健康服务。

一、守牢网底,持续做好社区疫情防控

1.加强社区发热诊疗管理。根据国家社区发热诊室、本市社区发热哨点诊室设置标准,继续夯实社区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全面推进发热哨点诊室提升建设达到国家社区发热诊室标准。按规范推进社区发热门诊建设。强化预检分诊与发热患者的筛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强化全程闭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哨点”作用。

2.扎实开展社区疫情防控。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人员统筹配备,协同各条线力量,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做好重点人员社区排查、隔离健康观察、社区健康监测、社区健康宣教等工作,切实落实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3.统筹做好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继续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住院等诊疗服务,预防接种、随访管理等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平稳有序。根据全市工作部署,充实预防接种力量,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家庭医生团队运用手机APP、微信、电话、短信等途径,主动指导签约居民做好健康自我管理与疫情个人防护,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持续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卫生服务连续、不间断。

二、优化建设,夯实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优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根据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全面启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各区为主体,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建补点与改建提升。推进村卫生室发展,明晰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健全镇村一体化管理,提升同质化服务水平。

5.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一轮功能提升与建设,按照“提升能级、点面结合、循序渐进”原则,制订本市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与评价标准,推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升“全专结合”、“医防融合”综合服务能级。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挂牌为社区医院,协同区域性医疗中心,促进居民基本健康服务需求在区域内得到有效解决。

6.打造社区康复中心。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能力,依托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首批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建设。制订本市社区康复中心建设指导标准,实现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年度实事项目建设任务,每个区至少建成1家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为“十四五”期间全面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建设奠定基础。初步建立门诊、病房、站点、居家等紧密整合的现代化社区康复服务模式,推进社区康复与上级医疗机构、专业康复机构的有序衔接,实现更多居民康复下沉社区。

7.推进智慧健康驿站规范高效运行。继续推进智慧健康驿站建设,到2021年底,实现所有街镇至少有1家标准化智慧健康驿站。鼓励各区根据不同场所、不同群体的健康需求特点,建设多种形态、灵活多样的智慧健康驿站,打造多样化的智慧健康驿站网络。依托市智慧健康驿站质控中心,完善运行质控标准,开展质控评价,落实各街镇主体责任,保障驿站规范运行。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整合第三方资源,探索多种形式的智慧健康驿站运行管理机制。不断丰富驿站功能,广泛宣传推广,强化智慧健康驿站健康数据的分类应用,提高居民知晓度、利用率与感受度。

8.加强社区卫生健康资源整合。继续推进功能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试点,制订全市推广指导意见,鼓励探索不同类型功能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将社区卫生服务延伸至学校、产业园区、办公楼宇、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等区域。鼓励各区根据辖区特点,整合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社会办全科诊所、智慧健康驿站、社会办健康管理机构等资源,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资源整合平台功能,充实功能社区健康服务供给。配合市总工会建立100个园区(楼宇、商圈)职工健康服务点。

三、立足有效,做实做优签约服务

9.推进有效签约,探索分层分类签约覆盖。继续做实对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实现统一需求评估二到六级失能老人签约率达到90%以上。根据学生、在职人群不同健康服务需求,研制分层分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引,打造针对性的签约服务包,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更多学生、在职人群,满足不同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求,在落实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的基础上,优化签约人群结构。将签约服务从个人延伸到家庭,持续、稳步、有序地扩大签约覆盖率。

10.做实有效服务,不断提高签约居民服务感受。研究将签约居民库与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相统一,促进实现家庭医生团队对签约居民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相衔接。制订本市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健康评估指导意见,探索基于健康档案等渠道,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对签约居民进行个体化健康评估,根据健康评估结果提供针对性健康管理,提升签约服务针对性。研究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的定向转诊优惠政策,加强对家庭医生转诊的政策支持,强化与区域性医疗中心的资源对接,继续引导居民就诊下沉社区。2021年,签约居民在签约医疗机构组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签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率继续提升。

11.加强有效管理,发挥签约服务费激励作用。依托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中心,建立签约质控三级网络,完善质控管理制度和标准,强化家庭医生基本信息库的维护更新,将签约信息有效性、服务数据真实性作为质控基础,开展定期质控和跟踪,不断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发挥签约服务费激励作用,引导家庭医生主动加强健康管理,继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管理信息化工具,健全家庭医生管费用工作机制,加强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健康、费用等综合管理能级。

四、多策并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级

12.提升社区重点专项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管理中心”“护理中心”与“康复中心”功能建设,在率先推进“社区康复中心”建设的同时,启动“健康管理中心”与“护理中心”功能定位、建设标准的研制。提升社区儿科诊疗服务能力,2021年内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提供儿科诊疗服务。依托儿科医联体,通过儿科专项能力培训项目等方式,持续提升社区儿科诊疗服务水平,加强儿科诊疗与儿童保健整合,实现社区儿童全程健康管理。继续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广泛组织发动健康体检,优化体检项目与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老年人在各类型医疗健康机构诊疗、体检信息,依托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提高健康管理效率与效果。提升社区护理服务能力,开展本市社区护理服务基线调查,制订本市社区护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开展社区紧缺护理技术培训,推进一批适宜的社区护理技术,提升社区护理服务水平。提升社区专科专病服务能力,围绕骨质疏松、口腔、心理(精神)等居民需求较大的专科专病,依托相关专业机构与学会,研究明确社区开展相关疾病防治的功能定位、服务内容与服务规范,并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推进实施。

13.加强社区卫生队伍能力建设。继续申报建设国家级社区能力培训基地,开展本市社区能力提升基地遴选建设,打造一批各具特色与优势的市级社区能力提升基地,发挥标准提炼、能力推广、技术培训、能级辐射功能,带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医务人员能力的持续提高。开展社区全科医生等医务人员能力评估,依托各级全科医生实训评估基地,定期开展能力评价与实训提高。继续开展乡村医生远程培训、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全科转岗培训等项目。

14.促进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开展。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严格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更新与应用。将健康档案信息作为开展健康评估的重要基础,协同信息部门,基于老年人健康档案,整合各类型医疗机构、体检机构的诊疗或体检信息,进一步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提高指标信息化采集率,整合第三方满意度、专项临床能力评估等结果,丰富评价内容与维度,加强动态监测、专项评价与结果反馈。继续开展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评价,建立基于评价结果的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继续规范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健康管理规范要求。

15.广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系列活动,2021年实现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实现更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编撰本市“优质服务基层行”典型案例汇编,利用市卫生健康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优秀案例。继续做好世界家庭医生日、安宁疗护日等宣传日主题活动,将社区卫生宣传延伸至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街镇公共服务载体,广泛传播社区卫生服务理念。继续与媒体合作,开展家庭医生团队技能竞赛与风采展示活动,加强与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灵活创新的社区卫生宣传活动,让社区卫生服务更为深入人心。

五、基于需求,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供给

16.推进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安宁疗护试点,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推进各区安宁疗护中心建设,实现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机构安宁疗护的资源、技术、服务对接。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融合安宁疗护服务理念,形成不同类型机构安宁疗护服务的基本模式。探索成立安宁疗护科研培训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培训标准、评价标准等研制,推进安宁疗护科学、持续发展。健全安宁疗护质控制度,完善激励配套机制和相关政策,协同医保、财政等部门探索相适应的安宁疗护支付补偿机制。

17.继续深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在签约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的签约服务。开展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效果评价,优化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模式,细化服务评价,规范服务实施。探索在保障基本服务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多种形式的合作模式,满足不同类型住养老人的针对性健康服务需求。

18.推进家庭病床等居家服务。根据《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依托市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完善质控标准,组织交流培训,定期信息简报,统一质控考核,进一步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扩大服务供给。完成居保对象家庭病床社区信息系统改造,实现居保对象家庭病床服务医保报销,进一步方便居民便捷获得家庭病床服务。加强家庭病床与居家安宁疗护、居家康复、居家护理等服务的衔接。

19.打造推广社区特色品牌和技术。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社区卫生特色服务,打造社区卫生服务品牌,推广中医、西医、护理、康复等多种类型的适宜技术,开展按项目的培育与推广,促进社区特色和适宜技术的传承应用。鼓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一专多能”服务品牌。

20.探索智能化社区卫生服务。基于互联网继续开展面向居民的家庭医生签约、健康咨询、健康评估、慢病随访、健康服务预约、药品配送等智能化服务,形成更“轻盈、灵活、多样”的服务模式,引导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将社区卫生服务从固定场所延伸至各类社区、居民家中等更广阔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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