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冬病夏治穴位敷贴服务管理的通知

6/28/2020

上海卫生健康委

上海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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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2020 12:00:00 AM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级医院,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冬病夏治是中医药防治疾病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冬病夏治穴位贴敷(以下简称“三伏贴”)服务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临床疗效,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三伏贴”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夯实防控工作责任

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规定,制定细化“三伏贴”工作方案和防控预案,明确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职责,建立完善“三伏贴”各项管理制度,并纳入本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同步推进实施。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机构要全面加强“三伏贴”服务管理,进一步推广“三伏贴”的预约诊疗服务,动态调整服务时间,合理分流“三伏贴”服务的人群,避免患者聚集情况的发生。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在预检分诊处做好体温、“健康码”等检测工作,落实所有接受“三伏贴”服务的人员及其陪同家属全程佩戴口罩,治疗期间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在做好防护条件下由专人陪同按规定路径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区域要相对独立并符合院感防控各项规定,确保服务环境通风良好,注意患者隐私的保护,定期开展诊室空调、物体表面、织物等清洁与消毒,并做好“三伏贴”相关医疗废物的处理。降低诊室内人群密度,确保患者在诊室内做好个人防护并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同一时间接受“三伏贴”治疗的患者人数不得超过诊室内的治疗床、椅数量。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医敷熨熏浴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相关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实“三伏贴”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二、规范开展“三伏贴”服务

(一)严格把握“三伏贴”适用范围

“三伏贴”主要适用于反复发作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慢性胃肠道疾病、风湿类疾病以及其他以反复发作、冬季加重为临床特点,中医辨证为寒证或虚证的其他疾病。

各医疗机构应科学合理地宣传推广“三伏贴”知识,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适用范围和应用人群。

(二)严格限定服务机构

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机构应为本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诊疗科目并已开展相应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三)加强“三伏贴”处方管理

“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应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明确禁忌症和相关注意事项,经本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

中医医联体或专科(专病)联盟牵头单位应积极发挥中医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对成员单位“三伏贴”服务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实行工作报备

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将本单位“三伏贴”适用范围、处方用药、穴位选择、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拟定处方的医师信息、针对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本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等内容,以及上一年度“三伏贴”治疗效果评估报告,于每年开展“三伏贴”服务前两周向机构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

医疗机构无伦理委员会的,应制定本机构“三伏贴”工作方案或采用医联体牵头单位相关方案,经机构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开展。

(五)加强用药安全

医疗机构应加强“三伏贴”用药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再加工、临床应用等管理环节,明确“三伏贴”用药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充分告知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利;同时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制定不良反应处置预案,确保患者安全。

(六)规范技术操作

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操作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9部分穴位贴敷》(GB/T 21709.9—2008)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穴位贴敷》有关要求。实施“三伏贴”的操作人员,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应对本单位从事“三伏贴”操作的人员予以明确,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医疗机构在开展“三伏贴”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同时使用其他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并告知患者。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全面加强“三伏贴”服务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及时评估“三伏贴”服务质量和效果,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并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发挥“三伏贴”服务在保障百姓健康的独特优势。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应切实加强“三伏贴”服务的监督管理,组织专家力量指导所辖所属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三伏贴”服务,督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对存在操作人员不符合要求、应用不规范等行为的医疗机构予以纠正,并督促其整改,保证“三伏贴”服务质量和安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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