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1/1/2020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1665

1/1/2020 12:00:00 A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提高我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内容,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版权所有 ©2018 智医创工具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4871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