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政策解读

12/24/2019

上海卫生健康委

上海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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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2019 12:00:00 AM

问题一:什么是家庭病床服务?哪些患者可以设置?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以居家、居住的养老服务机构为主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卫生服务形式。

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居住在本市辖区内提出建床需求,并由医师评估后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通过的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的患者。具体包括:

1.诊断明确,需连续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因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并经医师评估后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病情稳定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

2.经住院治疗病情已趋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和治疗,并经医师评估后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

3.其他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患者,需连续观察和治疗,并经医师评估后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

4. 处于疾病终末期需姑息治疗或安宁疗护,并经医师评估后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

问题二:家庭病床服务内容包括什么?

2019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项目清单内容包括:上门服务,检查项目、基础护理项目、康复项目、中医项目、药品服务项目、指导评估服务项目、安宁疗护服务项目八类六十四项。

问题三:有哪些单位可以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目前分布在全市各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此外,《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新增了设有全科医疗科诊疗项目的门诊部、全科诊所,这些医疗机构将向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登记,符合条件通过区级专业质控组或市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中心资质审核后,获得相应服务资质。未来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入家庭病床服务体系。

问题四:上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人员是专业人员吗?

上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人员,都具有相关的注册执业资质,并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能独立开展工作。

问题五:上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仪器设备如何配备?

医疗机构会配置适应工作需要的小型、便于携带的诊断、检查、治疗的器材,其中如出诊包,包括但不限于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手电筒、压舌板、注射换药器材及与所开展服务项目相关的器材,以及必要的通讯设备。此外,鼓励医疗机构配置智慧医疗系统、物联网设备、远程互联网服务设备等。各种器材和设备都符合相关标准及医疗器械相关要求,保证处于良好状态。信息化技术的支撑将会助力家庭病床为居民提供便捷、连续、综合、可及、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问题六:如何确保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主要从统一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质量控制三个方面来保证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1.统一服务流程,按照建床、查床、护理、撤床、医疗安全等分步骤明确管理要求,如建床流程要经过患者申请、医疗机构评估、指定医师和护士、建床告知、办理建床手续、制订治疗计划、书写家庭病床病历等。

2.规范服务行为,如明确抗菌药物、化疗药物、生物制品、升压药物、降压药物、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易制毒药物、毒性药物、其他临床上易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及外机构配置的药物的注射剂型不得在家庭病床使用。

3. 加强质量控制。一方面,医疗机构自身加强家庭病床服务管理,明确家庭病床服务管理部门,制定家庭病床服务制度。另一方面,本市将成立市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中心,质控中心负责建立质量控制架构,制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编制家庭病床服务业务指南,组织区级专业质控组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医疗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的质控和考核,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的质控管理和考核。

     问题六:《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的生效时间?

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自2020年1月10日施行,有效期5年。

问题七: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的现状和发展展望是怎样的?

目前,上海是国内每年建立家庭病床最多的城市。2018年全市约提供家庭病床7.2万张,其中新建床约5.4万张,约有8400多名医务人员参与家庭病床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6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占服务总数的95.34%,服务对象的主要疾病是心血管疾病、中风、慢性支气管炎等。

随着上海市老龄化的发展,家庭病床服务作为居家医疗、居家护理、医养结合的重要部分,同时作为家庭医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将成为进一步缓解住院难的有效方法,将越来越受到居民朋友们尤其是老年患者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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