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9/5/2018

上海卫计委

上海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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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018 12:00:00 AM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卫生计生委、办医主体要充分认识患者安全管理工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各医疗机构要将患者安全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机构管理的整体规划中,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必要支持,努力提升患者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在实施过程中,要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部门联动,采取有效工作措施,落实患者安全目标。

三、加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评估

各区卫生计生委和办医主体要制订详细、可行的考核评价指标,通过开展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对医疗机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进行评估,确保患者安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市卫生计生委将适时对各医疗机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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