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

8/2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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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018 12:00:00 AM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的工作部署,现将《关于举办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国卫 办医函〔2016〕911号,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所属医疗机构。同时,就有关工作要 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9月3日至10日。9月3日全国统一启动。
  二、活动内容
  1.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3日,各区卫生计生委要在每个区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要组织协调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派出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护理专家,提供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
  2.义诊服务红军老战士。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区卫生计生委要与区民政、人民武装等部门沟通,了解当地红军老战士的医疗服务需求,安排医 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为红军老战士进行体检、送医送药等活动;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模式,为有相关需要的红军老战士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义诊工作。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县级医院开展义诊工作。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会诊、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
  4.义诊活动到基层。各区卫生计生委和办医主体要组织协调所属医院,派出糖尿病、高血压等领域的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
  5.举办健康大讲堂。各区卫生计生委和办医主体要组织协调所属医院,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工地、社区、党政机关讲授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培养正确就医和用药理念。
  6.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针对本院挂号较为困难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在总结近年来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方便更多群众获 得义诊服务;要在义诊过程中及时做好总结与工作量统计,并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请各区卫生计生委和办医主体于9月13日前将电子版的《2016年“服务百 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中医医疗机构义诊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 服务监管处。
  联 系 人:医政医管处 周密
  联系电话:23117842
  传 真:83090065
  电子邮箱:shswsjyzc@126.com
  联 系 人: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曹莉
  联系电话:23117928
  传 真:83090509
  电子邮箱:shszyyfzbgs@163.com
  附件: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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