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8/2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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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018 12:00:00 AM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共同下发了《关于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1026号,以下简称“《通知》”,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详细阐述了高血压、糖尿病的分级诊疗重点任务、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及中医技术方案等内容。现参照《通知》要求,就本市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相关技术方案培训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将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中医)技术方案纳入本区县家庭医生培训内容框架。各医疗机构要组织高血压、糖尿病等相关专业医师,认真学习《通知》中关于高血压、糖尿病的分级诊疗服务(中医)技术方案,参照落实分级诊疗工作。分别作为本市脑卒中、糖尿病预防和救治(诊治)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和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应分别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的培训与指导工作。
  二、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要指导所属医疗机构,按照各自功能定位,在“1+1+1”分级诊疗模式框架下,参照《通知》要求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要根据“上海健康管理云”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配套工作,逐步实现综合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糖尿病、脑卒中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的全程健康管理体系。本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网络内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联动,参照相关技术方案加强疾病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临床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加入签约团队,建立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专科医生为支撑、条线协作为形式”的签约团队,为本市居民提供综合、全程、连续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
  三、加强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宣传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和相关医疗机构要统筹组织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宣传工作,通过群体性健康宣教、个体诊疗过程中健康指导、自我管理小组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的知晓率及认知度,提高患者自身健康管理水平。
  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区县、各办医主体要结合本市分级诊疗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问题及时报我委。联系人:于美娟,电话:23117865,传真:83090068。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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