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5〕9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5〕102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和综合评价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对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重视程度,逐步将文件内指标内容吸纳入本区县的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详情请登录上海卫计委官网:http://www.wsjsw.gov.cn/wsj/)
1.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2.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