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医药卫生优秀新闻作品奖”“医学科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12/22/2020

上海卫生健康委

上海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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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2020 8:30:36 AM

为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力度,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医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新闻记者和通讯员中开展2020年度“上海医药卫生优秀新闻作品奖”“医学科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卫生健康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卫生健康新闻,有利于营造卫生健康工作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开展“上海医药卫生优秀新闻作品奖”“医学科普奖”评选活动,有利于激发新闻工作者及卫生健康系统宣传干部的工作热情,广泛宣传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健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引导新闻媒体与上海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积极开展卫生健康科普宣传,推动上海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

(一)新闻作品奖

1.评选标准

①独创性。该作品系作者以独特视角和观察力,深入采写的好新闻。

②影响力。该作品在见诸媒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获好评。

③准确性。该作品的采写报道,遵循新闻宣传工作“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是生动反映新闻事件的好作品。

2.奖项设置

一等奖4名;   

二等奖8名;  

三等奖12名;

优秀奖若干名;

通讯员“二十佳作品奖”20名、“优秀作品奖”若干名。

(二)医学科普奖

1.评选标准

①科学性。作品中的科普知识要真实、准确、成熟。

通俗性、易读性。作品在内容上,要通俗易懂、贴近大众兴趣点,使受众在阅读时没有理解上的障碍。

③创新性。作品从体裁、内容、表现形式、创作手法、科普理念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且言之有理,深富启发性。

④时代性。反映时代的要求,反映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

影响力。该作品在见诸媒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获好评。

2.奖项设置

①一等奖3名;

二等奖8名;

③三等奖13名;

④优秀奖100名。

3.评选范围

①报刊杂志平面类

新闻媒体与医疗机构的报纸、杂志刊登的相关健康科普文章。

②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类

电视、广播类:电视广播中播放的相关健康科普内容。

新媒体:包括网络专栏、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媒体作品等。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体裁,从各方面开展丰富的健康传播活动,深入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并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三、报送要求

(一)新闻作品奖

1.必须是2020年期间在各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国家批准的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与卫生健康工作相关的新闻作品。

2.每位记者及通讯员推荐的作品限1篇(件)。作品通过邮件送评,广播作品应为原版播出带的内容,内容不能修改、编排、制作;电视作品应注明播出时间,且为原版播出带的内容,内容不能修改、编排、制作。

3.“上海医药卫生优秀新闻作品奖”参选作品需填写参评表(见附件1),经单位审批盖章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PDF格式扫描报送至市健康促进中心新闻宣传部(联系人:满妍、李想 电话:34198147,邮箱:xuanchuanchu2@wsjkw.sh.gov.cn。请务必在所发邮件的邮箱主题内注明为“新闻作品奖”)。

(二)医学科普奖

1.必须是2020年期间在各类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国家批准的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与卫生科普知识相关的作品,以及本市各医疗卫生机构院报刊登和新媒体推送的与卫生科普知识相关的作品。

    2.每位记者及通讯员推荐的作品限1篇(件);每家参评单位最多报送3篇作品。平面媒体作品需提交作品高清版本电子版一份,邮箱发送。网络媒体作品需对作品入口及页面进行截屏,文字内容转换word格式,邮箱发送。广播、电视作品通过邮箱送评,作品应为原版内容,不能更新修改、编排、制作;需附加作品内容电子文稿。

3.参选作品需填写参评表(见附件2),经单位审批盖章后2020年12月31日前以PDF格式扫描报送至市健康促进中心新闻宣传部(联系人:任玲、李想,电话:34198144,邮箱:xuanchuanchu2@wsjkw.sh.gov.cn。请务必在所发邮件的邮箱主题内注明为“医学科普奖”)。

 

附件:1.“上海医药卫生优秀新闻作品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2.“上海医药卫生优秀新闻作品奖——医学科普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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