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批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7/1/2020

上海卫生健康委

上海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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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020 8:20:17 AM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10号)以及《上海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35》(沪府发〔2018〕39号)精神,切实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研究、传承和推广,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市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开展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并确定一批条件比较成熟的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对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进行系统的整理、总结和研究,以更好地发扬和传承基层名老中医专家的临床经验。同时,培养一批基层中医临床业务骨干,加强基层中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申报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卫生健康委、各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落实好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申报、遴选及推荐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定联络人,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研究《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方案》《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2),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及其团队进行申报。同时,承诺做好相应的指导、支持及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并进行初步遴选,每区限择优推荐1个(其中浦东新区2个),各行业协会各1个。被推荐申报的名老中医专家需填写《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7份,要求使用电子版填写(下载网址:http://www.wsjkw.sh.gov.cn),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附件(包括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资料等)1份,单独装订。

2.申报方式。所有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所在区卫生健康委、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须由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统一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3.受理安排。受理时间:2020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受理地点: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507室,邮编:200125。

联系人:苏丽娜、聂爱国,电话:23117934 、23117932。

 

附件:1.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方

2.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标准

3.上海市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研究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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