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术论文、科研成果
申报人员须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 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送审论文均按要求须公 开宣读。申报不同任职资格须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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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卫生正高级(医师类、卫生事业研究):提交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2)卫生正高级(药、护、技):提交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前三名。
(3)卫生正高级(医学科研):提交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SCI或ESCI全文收录2篇及以上;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2项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第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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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局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市卫生局课题,市科委课题,省部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部)与国家级(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十二五计划)课题
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上海市科技奖与国家级科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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