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上海卫生系统先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4/27/2019

上海卫计委

上海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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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2019 12:00:00 AM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上海市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合理、安全的医疗卫生技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开展上海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注重发挥市级医院的临床技术优势和辐射能力,通过加强与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协同,开展适合于基层的诊疗技术临床研究,进一步在基层普及应用并推广常见疾病的预防和干预技术、防治模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

    1.与本市区域卫生发展和社区卫生工作重点相适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2.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卫生适宜技术,适合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3. 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4.医联体协同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的,产品转化且有企业联合投入的,康复和医养结合相关项目优先支持。

   (二)项目申请单位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本市卫生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参与企业需对项目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原则上企业资金投入不少于1:1配套。

    2.项目申请单位在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并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项目申请人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国国籍,且是项目的实际承担人, 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项目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或交叉申报。优先支持未获得市卫生健康委资助的申请人。

    2.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申请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累计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6个月;用于项目研究的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

    (四)其他要求

    1.市级单位、区卫生健康委每家申报不超过5项。

    2.已申报市级财政资助的项目应主动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3.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7月-2022年6月。

    三、申报方式

    (一)网络申报

    1.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申报材料

    1.在线打印《上海卫生系统先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需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2.相关附件材料,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

    (1)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等。

   (2)自筹资金承诺函。

    3.在线打印《上海卫生系统先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汇总表》,需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网络报送系统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5月5日,纸质材料需与网络提交版本一致,由市级单位和区卫生健康委统一报送,报送时间为2019年5月6日至5月8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悦铭

    联系电话:33262074

    地点: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科研事务服务部(建国西路602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附件1: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不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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