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重中之重 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8/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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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8 12:00:00 AM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沪卫科教〔2013〕13号),市卫生计生委自2012年启动实施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并于2016年完成验收评估工作。根据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要求,结合上海市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我委对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进行了梳理,并决定开展2017年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分设A类和B类,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A类每项市财政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数量不超过12项;B类每项市财政资助不超过500万元,数量不超过10项;重中之重临床重点学科A类每项市财政资助不超过200万元,数量不超过12项;B类每项市财政资助不超过100万元,数量不超过10项。
二、优先资助领域与实施期限
本轮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优先资助泌尿系统疾病、传染病、儿童健康与疾病、出生缺陷与罕见病、妇产疾病、运动与康复、眼耳鼻喉疾病、皮肤与免疫疾病、口腔疾病、精神心理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领域,争取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立项。实施期限为三年,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项目组织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要求申报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或重点学科,上一轮验收评估为A类,且学科负责人没有变更的项目,本次专家评估成绩较好的给予优先立项、滚动支持。其他项目通过竞争择优方式产生,包括:上一轮验收评估为B类的项目;验收评估为A类但新一轮学科带头人变更的项目;非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验收评估结果合格的项目;新申报的项目(需符合相关申报条件)。
(二)立项评审
根据《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及招标指南的有关要求对申请书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正式评审。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科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申报材料、现场答辩等综合评估。
(三)预算评审
拟立项项目根据学科建设内容编制预算,由市财政资金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审定项目金额。
(四)批准审定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综合评审意见,按照“水平与绩效优先,兼顾学科布局”的原则审定学科建设项目,批复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要求
1.所有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A类和B类)需明确2-3项重点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以临床研究为主,且不能与市科委、市教委等有关研究内容重复。
2.所有项目单位应予以不少于30%的配套经费支持学科建设。
3.原则上资深院士不再担任项目第一负责人。
4.每家单位限项申报,通过竞争择优方式申报的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项目数量各不超过2项。
(二)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申报条件
1.学科管理现代、服务精良、技术领先、设备完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强,并在主攻方向上具有国际、国内首创或领先的诊治技术,能够解决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
2.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在国际、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理想的学科队伍,学科群体有较高的自主创新能力。
3.相关的学科群对该学科具有强劲的技术支撑。
4.还应满足不少于以下4项要求:
(1)具有一定规模,床位数不小于100张;
(2)学科带头人须是院士、国家级学术委员会正副主委或常委、国家千人计划三者其一,学科梯队须有国家杰青、长江学者、上海领军人才三者其一;
(3)五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
(4)医院专科排行榜(复旦版或中国医科院版)排名前十;
(5)牵头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三)重中之重临床重点学科申报条件
1.学科管理现代、服务精良、技术先进、设备完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较强,并在主攻方向上具有国内领先的诊治技术,能够解决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
2.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在国内有相当知名度,已形成一支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科队伍,学科群体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
3.相关的学科群对该学科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
4.还应满足不少于以下3项要求:
(1)学科带头人须是国家杰青、长江学者、上海领军人才或同级,学科梯队须有上海市学科带头人、新百人或同级的人才培养计划;
(2)五年内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
(3)医院专科排行榜(复旦版或中国医科院版)排名前十;
(4)牵头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五、申报方式
(一)网络申报
1.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申报材料
1.在线打印《上海市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需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标明申报学科名称、负责人姓名和单位。
2.附件证明材料一份。
3.在线打印《上海市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汇总表》,需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各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课题组单独报送。
  (三)申报日期
申报材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到2017年4月  20日。
(四)受理地点
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研事务服务部(建国西路602号)。
(五)联系人
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富饶,电话:33262081;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陆雯娉,电话:23117979。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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