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专项2016-2017年度课题招标的通知

8/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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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8 12:00:00 AM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医疗机构: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专项2016-2017年度课题招标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要求
  招标范围及要求参照《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专项2016-2017年度课题招标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额度及组织工作
  (一)申报额度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根据历年课题申报及完成情况,名额安排具体如下:
  1.重点课题: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区县卫生计生委限报1项。
  2.面上及青年课题:
  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机构:龙华医院、曙光医院、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各12项;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宝山中西医结合医院及市第七人民医院各8项;其他中医医院各5项。
  相关大学(含附属医院):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各15项;同济大学3项;第二军医大学8项。
  其他医院:委直属单位、市级医院各2项;区县卫生计生委各3项(浦东新区可增报2项)。
  独立法人建制的研究院所各2项。
  其他机构:限报1项。
  (二)组织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拟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推荐,根据排名进行汇总,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
  大学(含附属医院)、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可直接申报,区县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所在区县卫生计生委申报。
  三、受理工作安排
  本次申报受理工作委托上海市中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承担。受理时间: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受理地点:瑞金二路156号2号楼2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余恒先 64371481-8027
  徐燎宇 64371481-8029
  祝培英 23117932
  附件: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专项2016-2017年度课题招标指南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专项
  2016-2017年度课题招标指南
  为做好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专项2016-2017年度课题招标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指南。
  本次招标旨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以扶持培育与需求导向有机结合为原则,以增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培养中医药科研人才和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为目标,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
  一、资助领域
  (一)中医临床研究
  1.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临床诊治方法研究。资助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规范化研究,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研究,中医临床疗效评价与转化应用研究。
  2.名老中医诊疗经验传承及推广研究。资助疗效明显、独具特色的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的规范化研究,已经形成诊疗规范的名老中医诊疗技术、诊疗方案的推广研究。
  3.中医非药物疗法研究,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及护理研究。资助针灸、推拿、气功等非药物疗法的临床研究;中医药传统养生保健技术的挖掘整理和现代应用研究;“治未病”综合方案研究;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研究;中医特色护理研究。
  (二)特色适宜技术研究
  1.中医适宜技术研究。资助适宜于社区及农村应用、疗效突出、操作简便的中医诊疗技术及其推广研究。
  2.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研究。资助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法方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研究。
  (三)医院内中药制剂研究
  资助针对常见病、慢性病、疑难疾病以及重点专科专病等,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疗效显著、临床使用5年以上的中药方剂以申报医院内中药制剂注册为目标的研究,其方案和内容等应符合医院内中药制剂申报要求和标准。
  (四)中医基础及理论研究
  1.中医基础及理论研究。资助为中医临床提供重要支撑的基础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深化中医辨证论治方法研究,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传承创新、丰富发展中医理论,开展海派中医学术思想、中医防病治病、养生保健理论的系统总结研究。
  2.中医药文献挖掘整理研究。资助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与保护利用研究,中医古籍数字化、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研究。
  (五)相关软课题研究
  资助与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发展相关的软课题研究。
  二、课题分类与资助额度
  课题设重点、普通、青年三类。重点课题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普通课题每项资助不超过6万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
  要求课题承担单位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匹配经费,并提供其他完成研究所必需的保障。研究经费超出资助部分需提交经费来源说明及有关承诺保证。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人
  1.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重点及普通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优先资助有良好科研业绩者。
  2.课题第一申请人已承担国家级在研课题1项及以上,或部局级在研课题2项及以上,或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在研课题1项及以上,或已经有同类内容研究,或承担市卫生计生委及以上级别课题,超期未完成且未获批准延期,以及历年课题验收不合格者,均不得申报。
  (二)申报单位
  1.本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研究的机构均可申报。凡承担市卫生计生委及以上级别课题,超期未完成且未获批准延期的,累计在三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
  2.联合申报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3.市卫生计生委及以上部门核准的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等申报的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三)申报资料
  申报课题需填写《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科研课题申请书》(中药制剂研发项目应填写《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药新药及院内制剂研发项目申请书》,下称《申请书》)。《申请书》要求填写电子版,下载网址:http://kjzx.shtcm.gov.cn。
  递交资料包括:《申请书》纸质版的上册1份(须签名、盖章)、下册3份,均用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成册;《申请书》电子版1份发送至http://kjzx.shtcm.gov.cn“2016-2017年度课题申报”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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