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通知】关于启动实施社区护士规范化培训项目的通知

8/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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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8 12:0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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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市预防医学会: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护理服务工作,配合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提高本市社区护士在家庭医生工作模式下的综合能力,推动社区卫生人才建设和服务模式转变,经研究,我委决定实施本市社区护士规范化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本次培训将结合全市家庭医生团队工作模式的深入和社区卫 生服务综合改革的实施,全面提高社区护士在新服务模式下的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和技能水平,重点聚焦社区护士在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康复、舒缓护理等方面的能 级提升,发挥社区护士在家庭医生工作模式下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全体社区居民。
  培训将分为普通班和提高班开展。普通班主要进行社区规范 化护理基础知识培训,使社区护士更好地融入社区全科医生团队,提高社区各项相关服务质量;提高班主要聚焦社区全科护理、公共卫生服务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以 培养一批今后在社区全科医师团队中服务、管理和教学的中坚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培训对象选拔
  报名培训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各项基本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在学习实践中具有刻苦专研精神,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社区护理服务工作。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在编护士,具有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护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年(普通班)或4年(提高班)以上,年龄原则不超过45岁。
  3.提高班学员应具有一定的带教和组织管理能力。
  由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组织辖区内有积极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护士参加培训。市预防医学会受市卫生计生委委托,负责汇总推荐名单,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时间、区域分布等因素,选拔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将分成两批,普通班60名、提高班30名。具体报名通知由市预防医学会另行下发。
  (二)培训考核实施
  受市卫生计生委委托,市预防医学会负责实施本市社区护士 规范化培训工作。培训课程体现“全方位、一体化、多层次”的社区护理新理念,涵盖社区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等各环节。培训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 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上海市社区护士规范化培训大纲》要求,重点开展公共卫生、流行病和统计学基本知识、护理实践技能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培训,并针对 社区老年护理、临终关怀、康复护理和膳食营养健康等社区护理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对于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的学员,将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项目实施评价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受市卫生计生委委托,市预防医学会负责对社区护士规范化培训项目开展实施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1.教学质量评价:组织学员评价每次课程内容、授课形式和教学质量、教学环境;
  2.项目实施评价:课程结束后,对整个授课过程和培训考核结果进行评价;
  3.后续效果评价:培训结束3个月分别对学员进行回访,评价培训的后续效果并进行总结。
  三、组织实施
  此次本市社区护理规范化培训项目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 预防医学会承办,配合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和家庭医生制度推进实施,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做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协调和保障等工作。对于通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 社区护士,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强化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以进一步提升社区护理服务水平。
  四、进度安排
  2016年1月完成培训学员遴选并开班,首期培训共计97学时(普通班)及134学时(提高班),为期三个月。每周五和周六下午授课,5月上旬组织考试。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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