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上海市中医药非遗体验日”活动的通知

5/31/2023

上海市卫健委

336

5/31/2023 12:00:15 PM

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及《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我市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老字号的传承应用和品牌保护,营造中医药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中医药融入文化自觉,提升百姓体验度与获得感,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现开展“上海市中医药非遗体验日”活动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中医药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对中医药事业的振兴发展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体系构建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中医药非遗体验日”活动,将围绕传统医药的特色疗法、技法、文化等重点方向开展宣传展示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弘扬非遗蕴含的人文内涵,坚定文化自信,同时以趣味、生动、可及的形式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在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观念转变中焕发非遗生命力。

二、征集范围

(一)综合体验类活动内容:开展中医药非遗讲座、技术体验、影像展、文创产品制作展示、竞赛竞演等形式多样的综合体验。时间范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6日任选一天。

(二)城市定向类活动内容:以多个游戏关卡的方式呈现中医药非遗技艺、文化、产品、知识等。举办时间:2023年7月15日。

三、申报主体

1.已列入国家级、市级、区级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或国家级、市级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及建设单位(未列入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的基地需联合保护单位申报)。

2.申报单位应有一名或若干名掌握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区级或区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有一批热心于传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骨干,有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展示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

3.申报单位能够在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活动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四、申报要求

1.满足申报条件的区级机构、辖区企业,由所在区卫生健康委推荐申报;满足申报条件的市级机构直接申报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传承发展处。

2.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一份及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完整加盖各级公章,邮寄至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56号1号楼205室(上海市中医文献馆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心)。申报书、汇总表word版、照片需同步提交至zyfzc@wsjkw.sh.gov.cn。

3.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

五、其他事项

1.原则上符合征集范围、申报主体要求的项目均可纳入本次非遗体验日活动。

2.城市定向类项目为意向征集,达到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最终由我委统筹安排。3.系列活动的宣传预热、推广我委将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同时鼓励申报单位开展多种途径的宣传总结。

联系人:周老师  杨老师

电话:23117935  23117934


附件:1.上海市中医药非遗体验日活动申报书

2.2023年上海市中医药非遗体验日活动申报汇总表

版权所有 ©2018 智医创工具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4871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