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第一期)项目 立项名单的通知

12/6/2022

上海市卫健委

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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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022 1:44:03 PM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中西医协同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第一期)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卫中管〔2022〕33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了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第一期)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和我委审核,确定了8个中西医协同领域及相关建设方向(见附件)。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发文之日起两年。

二、根据专家意见确定的8个中西医协同领域及相关建设方向,对承担单位给予相应市级资助经费,后续可视定期评估和建设成效给予追加经费支持。鼓励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和其他综合医院给予配套建设资金。

三、我委将择期组织项目建设开题汇报,指导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招标文件精神,优化完善建设内容和经费用途,并填报上交项目建设任务书。

四、各办医主体和所在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督促,通过项目建设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在各项目建设单位推广应用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模式,提升重点领域、重点病种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

五、项目建设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对项目全程管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相应档案记录范围,对考核不通过的,将取消其建设资格。项目结束后,我委将组织对各项目建设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验收。

 附件: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引导项目(第一期)立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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