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产出】科研资源共享平台-上海市级医院临床科研资源共享平台使用相关说明

8/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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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之窗|ABC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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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019 12:00:00 AM

各位专家:

    为促进科研资源的优化整合,提升市级医院科技实力,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设立“市级医院临床科研资源平台”,清单如下:

      1. 临床遗传学平台

      2. 临床药理学平台

      3. 病原学平台

      4. 基因组学平台

      5. 临床免疫学平台

      6. 组织工程学平台

      7. 临床分子生物学平台

      8. 实验动物学平台

各位专家可根据需要申请使用,使用流程、申请表和各平台的详细介绍见附件

根据管理规定现将共享平台的使用作如下说明:

    (一)共享平台开放模式:纳入共享平台服务范畴的单位可以课题组形式入驻共享平台进行科研实验,也可委托共享平台进行科研实验。对于入驻的科研人员,共享 平台应积极配合并做好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涉及生物安全等各类有较强专业要求的平台或设备,由各平台建设单位根据专业要求制定相关准入要求及相应的培训上 岗操作制度。

    (二)收费标准:对于纳入共享平台服务的科研课题,其专用的科研试剂、实验动物等费用由各课题组自己支付;其它费用(设备仪器使用费,共用的试剂、耗材费,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实验等各类劳务费用等)均可纳入预决算,由平台项目经费支付。

    (三)共享平台的使用流程

      1、按照科研需求和共享平台的准入要求,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共享平台的使用申请。申请中必须明确所需服务的数量、技术要求等,并附课题标书相关内容的复印件,以便参考和审核。

      2、申请经申请单位科教部门确认盖章后生效,并转交所申请共享平台签收、登记并预约。

      3、各平台建设单位必须安排好本平台项目和建设单位内部科研工作及其它外来项目的登记、预约和使用的工作。对于申请课题组入驻的,可视情况,安排必要的设备操作培训。

      4、服务完成后,由申请者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和服务评价送交本院科研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以后评估的依据。

      5、对于共享平台的申请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可签订双边服务协议,作为备案依据。

     (四)投诉机制

      1、各平台的申请使用者对于服务效率、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等内容,可在每次服务后进行评价,递交本院科研管理部门备案,年度考核评估时上交申康中心,作为考核依据。

      2、在年度考核评估以外,可随时通过本院科研管理部门投诉至申康中心;或通过医联项目的公共网站平台进行投诉。

相关资料下载:

科研资源共享平台-上海市级医院临床科研资源共享平台使用流程图.doc

科研资源共享平台-上海市级医院临床科研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共享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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