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Thursday, December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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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

12/6/2018 7:33:39 PM

期刊名称

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期刊拼音首字母

z

官方网站

http://www.entnet.org.cn/

主办单位

中华医学会

主管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申办级别

国家级

核心入选

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可下载数据库

知网数据库

审稿周期

1-3个月

发表周期

3个月

发表难度

影响因子

1.420

期刊简介

《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是中华医学会主办并直接出版的高级医学科技期刊,以反映我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领域重大研究进展,努力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为办刊宗旨。本刊以高、中级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业医生及相关的研究人员为读者对象,主要报道相关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治经验以及对临床工作有指导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栏目有论著、述评、专家论坛、综述、病例报告、经验与教训、学术讨论、继续教育园地等。 本刊创刊于1953年8月。在我国一代又一代耳鼻咽喉和头颈外科专家学者的精心培育和辛勤耕耘下,在广大作者、读者的关心、支持下,本刊始终保持着在我国外科学界的最高学术地位和广泛的影响,一直受到广大医学工作者的欢迎和国际外科学界的重视,是我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界面向世界的一个重要窗口,是反映我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领域成就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多年来,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公布的全国科技期刊的总被引频次排行榜中,本刊均名列前茅,在相关领域科技期刊中始终居于第一位。

期刊稿约

1.对临床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述评、专家论坛、论著、短篇论著、经验与教训、临床病理(例)讨论、继续教育讲座和病例报告,以及反映国内外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重要进展的文献综述等。 2.探讨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领域某一方面的理论研究、临床基础研究和实验研究工作成果的论文。 3.新技术、新疗法、新器械的创制,书评、学术讨论、学术动态等。 二、网上投稿及投稿要求 1.本刊已于2006年11月1日开始使用网络远程投稿审稿系统,2009年5月又进行了系统升级。使用远程投稿审稿系统的方法如下:①登录网站;②注册作者信息时请将姓名、单位、邮政编码、Email地址和电话等尽量填写完整,在稿件正文中不允许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信息。注册完毕后使用“用户登录”进行网上投稿,上传文件采用Word格式(图表均插入该文件中)。投稿成功后,作者会收到包含稿号的电子邮件(由远程网络系统自动发出,系统不接收回信,请勿直接回复,如有疑问请联系编辑部。网上投稿的同时,请作者将一份纸样稿件(需注明稿号)、论文投寄介绍信(从本刊网页上下载)、会员证复印件及邮局出具的审稿费缴纳凭证一并邮寄至编辑部。若1个月内没有收到作者提供的以上文件,将按自动退稿处理。查询稿件处理情况,退修稿件等均在网上进行。本刊不退还纸样稿件。 2.文稿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文稿应资料真实、数据准确、论点鲜明、结构严谨、文字精炼,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讲座、综述一般不超过8000字(包括摘要、图表及参考文献);会议纪要、临床病理(例)讨论类文稿字数可视具体情况而定;短篇论著不超过3000字,病例报告等不超过2000字。 3.单位推荐信:来稿需经作者单位审核,并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并加盖公章。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 三、稿件处理 1.本刊采用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度,即编辑初审、专家外审和编委会终审。在后两个环节中采用双盲法审稿。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在网上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者,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2.稿件退修: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整理后,直接从网上提交。同时从网上下载中华医学会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填妥后寄回编辑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进行如下处理:①刊登撤销该论文及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②向作者所在单位和该领域内的其他科技期刊进行通报;③ 2年内拒绝发表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的文稿,不属于一稿两投,但作者在投稿时必须注明。 4.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1个月不修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四、对稿件的要求 1.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 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地区性或国家性)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2.基金项目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在文章首页标注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3.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文题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4.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及所有作者的亲笔签名。作者单位名称(具体到科室)及邮政编码,并注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作者应是: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须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确定。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的单位及姓名。 5.摘要 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包括主要的数据)和结论,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短篇论著仅附中文摘要,项目与论著相同。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全部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如作者工作单位不同,只列出第一作者的工作单位,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及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如通信作者和第一作者不属同一单位,在单位名称后另起一行,以“Corresponding author:”字样开头,注明通信作者的姓名、单位、邮政编码、电话或Email。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400个实词左右)。 6.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NLM的MeSH数据库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 7.统计学方法 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常用: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仍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④ t检验用英文小写t ;⑤ F检验用英文大写F;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v;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本刊对来稿中统计学的处理有以下要求:①研究设计:应告知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方法。如调查设计(分为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告知具体的设计类型,如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应告知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等);主要做法应围绕四个基本原则(重复、随机、对照、均衡)概要说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②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用均值±标准差表达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M(QR)表达呈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统计表时,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用统计图时,所用统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相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③统计学分析方法的选择:对于定量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于定性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定性变量的性质和频数所具备的条件及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卡方检验。对于回归分析,应结合专业知识和散布图,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不应盲目套用直线回归分析;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检验回归分析资料,不应简单化处理;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出全面、合理的解释和评价。④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当P<0.05(或P<0.01)时,应说对比组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多个均数之间两两比较的q检验等),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χ2=4.68,F=6.79 等);在用不等式表示P值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选用P>0.05、P<0.05和P<0.01三种表达方式,无须再细分为P<0.001或 P<0.0001。当涉及总体参数(如总体均数、总体率等)时,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再给出95%可信区间。 8.名词术语 ①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在题名及正文中药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②冠以外国人名的体征、病名、试验、综合征等,人名可以用中译文,但人名后不加“氏”(单字名除外,例如福氏杆菌);也可以用外文,但人名后不加“′s”。例如:Babinski征,可以写成巴宾斯基征。③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例如:DNA、CT等。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不宜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论文的可读性。 9.图表 应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建议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和统计学处理内容(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高宽比例以5∶7为宜。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10.计量单位 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min)或ng·kg-1·min-1的形式。应尽可能使用单位符号,也可以与非物理单位(如:人、次、台等)的汉字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如:次/min。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如果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与旧制单位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参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单位,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单位可只写1次,即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置共同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例如:“75.4 ng/L±18.2 ng/L”可以表示为“(75.4±18.2) ng/L”。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凡是涉及人体及动物体内的压力测定,可以使用毫米汞柱(mm Hg)或厘米水柱(cm H2O)为计量单位,但首次使用时应注明mm Hg 或cm H2O与kPa的换算系数(1 mm Hg=0.133 kPa,1 cm H2O=0.098 kPa)。 11.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5位数字时,每三位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71,329.476,56”应写成“71 329.476 56”。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写成5~95%,(50.2±0.6)%不能写成50.2±0.6 %。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 12.参考文献 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引用文献(包括文字和表达的原意)务请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题名后标注文献类型标志对电子文献是必选著录项目,其他文献可不标注。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码。每年连续编码的期刊可以不著录期号。

投稿方式

http://www.cma.org.cn/ywzx/index.html/ 五、“快速通道”的稿件要求 1.定义:对符合“快速通道”要求的论文采用特定审稿流程,在收稿后1个月内就论文审稿结果(“快速通道”栏目发表、按普通稿件处理、退稿)给予答复,对符合要求的论文在收稿后4个月内予以发表。 2.论文要求:必须具备创新性、重要性和科学性,该论文的早日公布将对临床和科研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3.论文投稿要求:①作者在投稿前应与编辑部联系,说明研究的基本情况。②稿件应符合本刊稿约的要求,并附单位介绍信。③作者应提供说明论文需要通过“快速通道”发表理由的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图书馆或医学信息研究所等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④同时有两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至少有1位为非本单位专家)书面推荐意见。以上材料及一份打印稿件和单位介绍信一并寄至编辑部。⑤作者可推荐3~5名审稿专家(需注明其详细联系方法,包括Email)供编辑部参考。⑥作者应提供通信地址、单位电话、手机、传真、Email等详细的联系方式。 4.快速通道处理费:凡要求进入“快速通道”稿件,需交纳快速处理费每篇400元。汇款至: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部 韩丹 收。附言中请务必注明“稿件快速处理费”。 六、相关费用 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40元,第一作者为中华医学会会员者减半(需提供会员证复印件),本刊VIP会员免交稿件处理费(注明会员编号)。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支付以上费用确有困难者可以申请减免相关费用。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当期杂志1册。需要单行本的作者请提前与编辑部联系。 七、论文专有使用授权 来稿一经接受,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授权书,该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出版等其他方式出版该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八、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1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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