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论证科学严谨;文字规范、语言练达,内容叙述避免过度自信或模棱两可,但应有作者自己的见解。
2.论著一般4000字为宜,综述在7000字左右,短篇与个例勿超过1500字。摘要在200字以内。照片和图表应精简,推荐使用三线表。参考文献引用,论著>15条;综述类不应少于30条;短篇与个例5~8条。
3.论文署名作者应为法定著作权人,文责自负。文稿请附英文题名,3~8个中、英文关键词。
4.论文正文中各层次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一般不超过四级。例如一级标题“1”,二级标题“1.1”,三级标题“1.1.1”,四级标题“1.1.1.1”编号顶格书写,分级标题阿拉伯数字间用“.”相隔,末数后不加标点,四级标题以后回段中层次可用(1)、1)、①等排序。
5.论著类论文请附中、英文结构式摘要。
6.医学名词以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为准,未公布的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
7.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
8.参考文献应引自正式出版物,按引用的先后顺序列于文末,示例如下:
9.论文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部(省)、地市级等基金或课题项目,请在文末予以注明。
10.实验性(有干预的)研究论文需要在文中有“通过医院(或研究单位)审核无伦理问题”等内容的表述,并提供证明。